新学期即将开始,台湾新课纲从南一版到龙腾版的高中历史教材,陆续出现所谓的“台湾主权未定论”,令人惊心,更教人痛心。对此,台湾《中时电子报》发表社论指出,此举不仅违逆学界主流意见,罔顾《开罗宣言》等4份历史文件的法理事实,更显露民进党当局企图扭曲“国家认同”,想“独”而不敢“独”,却又透过历史课本进行变相政治洗脑的“阳谋”。
评论摘编如下:
“台湾主权未定论”在学界与政界早就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问题在于,这个学术上可以探讨研究,甚至在政治上也能操作激荡的议题或话题,并不适宜、更不应该成为基本教育的“国史”教材,台当局更不能以“学术自由”为由,让相异且对立的观点“多元并陈”,制造混乱矛盾的“国家认同”!
“台湾主权归属中国”这一历史事实的法理论证其实已经非常充分,从1943年11月的《开罗宣言》、1945年7月的《波茨坦宣言》,到1945年8月日本天皇宣布投降的《降伏文书》、1951年的《旧金山合约》、1952年的《中日和约》,都有清楚合理的事实逻辑,资料也相当详实充分,一查便知。
虽然上述教科书引用了某些对有关宣言有效性的质疑,或者由英、美等国在二战后宣称“台湾地位未定”来为其论述护航,但这些若不是尚缺乏更有力的法理论证,就是源自于西方国家面对当时中国分裂,基于自身战略利益考量下的主张,如此国际强权政治的说法逻辑,又怎能作为之后台湾地位的主要法理根据?
更不容混淆且必须厘清的盲点是,历史教育不完全等于“历史研究”。国家的历史教育基础在于中小学,先贤有云“欲亡其国必先灭其史”,国史教育的奠基攸关国家存亡命脉。国史教育下的学生当然可有多元开放的思辨讨论,但正确的历史认知与国家认同是最重要的,正大光明的国史教育主张“台湾属于中国”是天经地义的,否则台湾当局的法理正当性也会荡然无存!
对于国史的学术研究,包括各种异议、挖掘、判读、分析等层面,则是让大学生、学者做进一步的探讨与思辨,让历史的资料与观点更充实。事实上,像“台湾地位未定论”在台湾的中小学本来就能看得到、也可以自由讨论,不会遭到任何的禁止,差别只在此一论点不应成为中学教科书里的主张。
新课纲的教科书是把“台湾地位未定论”设为标题,《开罗》等两宣言放在注解,且认为其不具效力,两者份量根本不成比例,立场已不言可喻。当被问到几个重要历史文件为何表述如此之少,出版社竟说这是要“让学生自己去查,然后形成自己的历史认同”,这无异是台当局主导课纲方向,把责任推给课纲撰写者,课纲撰写者再推给出版社,如此装糊涂踢皮球,摆弄的却是青春学子们的国家认同,简直荒谬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