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12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8月11日报道 房思琪翻版!新北市某初中李姓前教师,被控8年前利用女学生对其倚赖,对女生抚摸胸部、下体猥亵,并引诱女生在学校空教室、实验室、宿舍、宜兰住处4度嘿咻。被害人隐忍多年,日前向大学同学吐露此事,高院判李教师有期徒刑2年6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李2008年担任被害人的班导,被害人因住校想家不适应学校生活,李对她关心有加,她也对李产生依赖。2011年1月,她初中三年级时,李在学校空教室、生物实验室抚摸她胸部、下体,之后发生性关系,李甚至带她回宜兰住处嘿咻。
2011年6月,被害人初中毕业回校探视,李再带她至宿舍发生性行为。被害人直到就读大学时,才向同学说出这段往事,并在同学及家人协助下提告。
法院审理时,李承认有抚摸学生胸部及下体猥亵,否认嘿咻,辩称是她性幻想,可能是他不同意她邀约参加心灵团体遭诬陷。但被害人说,因李老师对她特别好,害怕李不理她,是自愿与李发生关系。
被害人同学证称,被害人承受很大压力,常做噩梦,她每回讲述此事情绪激动崩溃、狂哭发抖,有次开庭——她见李在等候区时,直接在法警室前崩溃痛哭。
法官因被害人测谎过关,且李案发后曾以通讯软体传讯息向被害人及其父母致歉,也曾亲自登门向她父母跪求原谅,认定李与未成年少女发生4次性行为,一审判李徒刑2年6月,李上诉高院请求缓刑遭驳回,仍判刑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