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台湾地区艺术教育的发展,形成了以学校一般艺术教育、专业艺术教育和社会艺术教育三位一体的构架。在学校一般艺术教育方面,由于国际化理念与本土化实践的有机融合,艺术与人文的跨领域统整,再加上艺术教育的个性化实施以及多元化教材与动态性评估,形成了岛内专业化涵养与大众化学习并行的艺术教育模式。
学校与社会资源相整合
专业化是台湾艺术教育的一大特色。 1997年岛内《艺术教育法》修订颁布,开启了台湾艺术教育新的里程碑,其中首次提出艺术教育以“培养艺术人才,充实‘国民’精神生活,提升文化水平”为目的。之后,当局适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的配套,并在不同的阶段聚焦于不同的议题。为及时了解《艺术教育法》实施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实施效果,台湾师范大学受艺术教育馆的委托,于2001年针对全台湾中小学的一般艺术教育以及社会艺术教育情况进行全面跟踪调研。
2005年,当局教育部门发布《艺术教育政策白皮书》,就现行的艺术教育政策、法规与行政体系、师资培育、艺术课程、教学与评量、教育经费、设备与资源等给予具体的指导意见,并提出2006年—2009年艺术教育发展的方向为“创艺台湾,美力‘国民’”,目标为“三位艺体、快艺学习、城乡艺同、创意人才”。 2011年,台湾教育部门颁布了《教育报告书》,将艺术教育的目标聚焦于健全美感教育制度,奖励美感教育研发这两大目标,并催生了“艺术教育科”这一专责艺术教育的单位。两年后《美感教育中长程计划——第一期五年计划(2014 年至2018 年)》公布,鼓励各级学校大力发展艺术和美感教育。
此外,台湾艺术教育发展专业化管理还体现在学校与社会资源的相互整合及多部门的联动协作。诸如近期的“美感教育”多是由学校与多家专业艺术机构展开合作。 2016年学校与故宫博物院联合举办“故宫文化轻旅行”活动,与学学文化创意基金会共同启动“艺起来学学”计划,与广达文教基金会共同举办“广达游艺奖”系列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