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竹一块山坡地因被开发为露营地,山头秃一大片。 |
气温回暖,春意渐浓,踏青的人们蠢蠢欲动,台湾露营族也收拾行囊准备出发。但据台观光部门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台湾多数露营场地都不合法规,部分业者滥垦山地,有的甚至把露营地直接建在水土保持区、地质敏感或山崩地区,既对生态造成冲击,也威胁旅行者的安全。
乱 象
据台“观光局”日前公布的名单显示,摸查的897家露营地中,合法的仅455家,125家确定违法,317家游走灰色地带。
这些不合法的露营地,有的是侵占公园用地、农牧用地,有的位于保安林(负责涵养水源、自然保育等功能的林区)内,有的建于位处“山崩与地滑地质敏感区”,还有的位于土石流潜势区,其中以后两项居多,分别有230家和62家。梅雨季节将至,在这些场地露营的旅行者风险大增,外加大部分业者没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露营族们可谓是“用生命在旅行”。
这是台“观光局”今年第二次公布合法和非法露营地名单,上一次公布是在1月份,名单中只显示84个合法的露营地,而据统计,全台湾包括离岛共有约1700处露营场地,两次公布的合法场地加起来仅占30%左右。
在云林县政府掌握的20个公营和民营露营区中,合法登记的露营区只有2处。在南投县的324个露营地中,取得许可登记证的只有31家,其中又同时具有露营区正式申请许可的业者只有3家,合法率不到1%。嘉义县情况也不容乐观,列册在案74处露营场地中,除了3处公营场地是合法的外,民营的只有1个合法,但是这家合法营地目前已停止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