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缺少叫板的资本
“以‘滥用独占地位’对高通开罚,台湾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戴肇洋说,“但台湾必须先掂量清楚,手中有多少筹码,有没有条件和胆量罚下去!”
他指出,事实上高通公司因“严重影响竞争秩序”,此前已多次收到巨额罚单。早在2005年美国政府就首先对高通发起反垄断诉讼,最后判决高通赔8.91亿美元。紧接着欧盟也对高通的垄断行为发动调查,双方于2009年以和解收场。其后,韩国于2010年开罚高通2.08亿美元,中国大陆则于2013年对高通开罚9.25亿美元。
“但是,他山之石未必就可以攻玉。”戴肇洋分析说,以中国大陆和韩国为例,对高通强硬开罚的产业背景,是自身移动装置的市占率高居全球前二名,解决高通垄断行为有助于自身品牌厂商降低成本,“像大陆既有全球最大的市场,也有很强的技术实力,高通不敢不服”。反过来说,台湾本身手机品牌市占率很低,市场规模又小,和高通合作的多数是代工厂商,不需要自己负担高额专利费,处罚高通对岛内产业界降低成本意义不大,反而在5G等未来科技布局中有求于人,“你今天罚一个234亿元,看似爽到了,明天就可能赔进去数千亿”,“高通为何敢这么强硬,台湾心里不应该有点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