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桃园市朱姓男子(37岁)去年7月16日晚间,在中坜区某公司停车场旁,遇到独自遛狗的女子,他走近女生身旁,突然用雨衣盖住对方头部,拉到附近树丛,先强摸,再硬上。
女生先是顽抗,再用力推开朱姓男子想逃跑,她朝最近的路人求救,先后向3名路人大喊“有人要强暴我、救我”,第一位路人看到后没搭救,反而吓跑,接着2位假装没看见,快速离去,害她被色狼拉回性侵得逞。
法院审理时,朱姓男子否认性侵,声称当时灯光昏暗,女生可能认错人,女生则表示“他曾正面对着我、我看得很清楚、他的样子我永远忘不了”,女生也指出,当时她衣衫不整向邻近公司的守卫求助,守卫拿衣服给她遮盖,法官确认有这段过程,认定朱姓男子性侵,今天依强制性交罪判他4年6个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