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钱缺人手 想拆除违建没那么容易
而台湾地方政府对违建的“宽容”,以及拆除经费短缺,都让违建越来越多。据曾鸿昌介绍,台湾的违建有新、旧之分,执行起来会区别对待。“旧违建”是指1995年以前存在的老旧违章建筑,除非严重违反公共安全,一般都可以免拆或缓拆,这被称为“合法违建”;而1995年之后的“新违建”,则是“即报即拆”。
虽说是“即报即拆”,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实际拆除量很小。“营建署”曾公布去年1月全台违建拆除数量,只有区区1496件,仅占全台待拆违建的0.24%。很多县市的拆除大队都在抱怨经费、人手短缺。以台北市为例,拆除大队人员不到150位,每年预算平均仅3500万元左右,截至目前,2016年度的预算即将用完。另据台媒报道,基隆市有违建1.7万余件,每年拆除预算却仅编列75万元,只够执行约250件,算起来要拆完至少需要68年。
在曾鸿昌看来,很多县市的首长为了选票,怕得罪选民,所以不敢下大力气拆除。而违章建筑被排定拆除后,又常会有民意代表前来关说,让拆除大队很为难。
据了解,“营建署”目前正打算修改“建筑法”相关条文,拟采取“以罚代拆”的方式,凡经查报为违建,未于限期内拆除的,就处以4万至50万元的罚款。重罚之下能否让违建者知难而退,恐怕还须用实践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