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苏明成因为跟胞姊通话2次,时间达1641秒(约27分多钟),导致导游郑焜文无法拨入通知驾车载客,总经理也打电话责骂,接着中午12时53分至中午12时56分,苏明成驾驶车号197-EE游览车,经国道二号西向8至4.2公里间,将置于驾驶舱导游座后方之2瓶92无铅汽油,泼洒于驾驶舱之驾驶座、导游座及近前侧门地板附近,再持打火机点火引燃驾驶舱。
襄阅主任检察官王以文报告提到,检方在调阅死者手机通联纪录,竟然在7月19日下午2点59分,苏明成手机还有一通语音留言,检方从云端找到音档,一听就知道,苏明成家属事先知道企图寻死。
王以文说,这通语音留言应该是误拨到苏明成手机,进入到语音信箱,当时可以听到苏父、苏姐、苏妻对话,显然事先知道因为司法判决,造成苏明成工作情绪低落。
中评社问,既然家属事先知道死者工作情绪低落,应该事先通报给游览车公司,为何没有?这部分是否要负起连带责任?
王以文表示,一开始检警确实不容易突破苏明成家人心防,后来掌握通联纪录与语音信箱内容,慢慢才厘清真相。
他说,当然家属应该尽到通报责任,可以避免遗憾发生,不过这部分是否涉及刑事责任?看起来是道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