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大陆警方陆续从肯尼亚、马来西亚等国押解回包括台湾犯罪嫌疑人在内的多批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从2011年起,我国执法部门与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执法部门都进行过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方面的合作,但以前一般是将抓获的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至台湾。那么,最近这3次为何要押解回大陆?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如果台湾量刑重的话就不会干了
在海淀看守所,记者见到此前由肯尼亚遣返的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林某某。
林某某来自台中,2011年第一次在岛内从事电信诈骗活动时曾被台湾警方破获,当时其所在窝点的作案方式与其在肯尼亚的窝点基本一致,“当时诈骗的对象都是大陆居民,但窝点负责人最后只被台中市法院判了1年零10个月,我被判了6个月。”服刑完毕后,林某某还曾多次前往印尼参与电信诈骗,直至今年自己在肯尼亚设立窝点并成为负责人。
同样来自台中的犯罪嫌疑人许某说,自己也不是第一次从事电信诈骗犯罪了,重操旧业的重要原因就是“挣钱快、处罚轻”。但这一次被押解回大陆之后,许某心知大陆对电信诈骗犯罪的量刑比台湾重,“我们本以为还是会被送回台湾,如果早知道会被遣返大陆,我肯定不敢做这种事了。”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教授马呈元表示,由于台湾对于电信诈骗未独立定罪,因此在“刑法”中只当作普通欺诈予以审判,最高刑期是5年;而在大陆,诈骗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公安部刑侦局副巡视员陈士渠说,以往大陆警方从境外押解回大陆的只有大陆嫌疑人,由于大陆嫌疑人在犯罪集团中层级较低,根本接触不到幕后的组织者,使这些幕后真正的主犯长期逍遥法外。而台湾法律对电信诈骗犯罪惩处又较轻,使得犯罪成本低、收益大,导致越来越多的台湾犯罪嫌疑人从事电信诈骗犯罪活动。
遣送台湾只会轻判,不必太担心
“我2010年那次被抓在台湾才判了7个月,很快就出来了。”许某说,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人心里都有“底”:就算跑到国外去设窝点诈骗,按照以往惯例都是遣返回台湾,判的也不会太重,甚至有可能被无罪释放,所以台湾专门从事电信诈骗犯罪的人比较多。
林某某也告诉记者,他们在招募人员到海外设立电信诈骗窝点的时候,会骗这些人说是“去旅游或做客服工作”。而一旦到了地方,为了打消这些人员的疑虑,就会给他们做“安全教育”:即使真的“出事”了,遣返台湾后也不会判刑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