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6月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一名25岁的女子,去年7月透过脸书,结识一名小她11岁的少年,之后彼此以“干姊弟”相称。少男因为逃学投靠干姊,不料对方竟带他行窃,甚至还在6天内,发生8次性关系。检方日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干姊,她出庭时竟称“两个相爱的人,为什么不能发生亲密关系?”法院日前判她10个月徒刑、缓刑2年。
根据警检调查,该名年仅14岁、目前就读初二的少年,去年7月透过脸书,结识家住新竹县的25岁女子,2人之后以干姊弟相称。之后少年因为翘课逃家,因而投靠干姊。根据《苹果日报》报导,期间女子带他四处流浪行窃,偷窃所得当作日常花用,2人还在摩铁同居6天,少年还自爆,共发生7次性行为和1次猥亵行为。
少年在落网后,向少年观护所的辅导员表示,“姊姊有一晚跟我要了两次”,初夜也是被干姊夺走。少年还说,每次只要和姊姊嘿咻完之后,他都会有钱拿。但女子在侦讯时却否认性交易,她称说自己很喜欢少年,当时会发生关系是情不自禁、两情相悦;但检方反问她“难道你不知对方未成年?”
女子坦承确实发生性行为,但她不认为不妥,甚至还反问“两个相爱的人,为什么不能发生亲密关系?但检方认为范女明知对方年仅14岁还逃学翘家,没规劝他返家还带他到处行窃,甚至还逞一己私欲发生性关系,将依妨害性自主提起公诉。新竹地院一审判处女子10个月徒刑、缓刑2年,交付保护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