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月1日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新北市一名妇人参加灵修团体“道之门生活学堂”,深信教主欧阳显的“能量导引”理论,2年来强逼年仅11岁的女儿为欧阳口交,自己也下场示范;妇人甚至强扳女儿双脚,让欧阳性侵,总计性侵多达17次。士林地院昨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欧阳14年徒刑,妇人被判11年。
判决指出,40岁的妇人10多年前加入新北市汐止区的“道之门生活学堂”,坚信68岁教主欧阳显的“能量导引”理论,多次与教主发生不伦关系,甚至从100年起要求当时年仅11岁女儿与教主从事“能量导引”,帮教主口交。
妇人向女儿谎称,与教主“能量导引”后才华得以发挥、人缘会更好;少女虽多次抗拒,但妇人以亲情压力,欧阳更强行性侵得逞,次数多达17次。
妇人辩称女儿是出于自愿;欧阳显承认曾在少女面前与妇人发生性行为,少女曾为他口交1、2次,他因不举,每次都仅1、2秒,否认性侵。
妇人曾没收少女日记,还称女儿编造性侵;欧阳显也辩称,少女擅长写言情小说,日记是小说情节,并非事实。但合议庭认为少女在日记写下遭性侵过程,并写下“想自杀”、“觉得自己很脏”,也多次向网友吐露并求助,在网友提醒下录下性侵过程对话,并留下留有欧阳显精液的卫生纸,采信少女说词。
合议庭以欧阳显毫无悔意,依17个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刑,每罪各判7年8月至7年10月不等,合并执行14年徒刑;而妇人未尽保护幼女责任,合并执行11年。
合议庭因欧阳显学员众多,恐有其他被害人,前天裁定羁押,另裁定妇人30万元交保;家属昨日筹足保金,妇人获交保,但法院求她不得接近女儿,并限制住居、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