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1月2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8旬韩姓老翁和房东闹翻,在派出所乔租金时愤而脱口而出“他妈的”,房东气得提告,法官认定这是宣泄情绪的口头禅,非公然侮辱,判老翁无罪。
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指出,韩姓老翁因为房屋押租金及钥匙问题和房东争执不休,5月间相约到台北市武昌派出所协调,双方一言不和,房东呛声要求他把钥匙交出来,不然以后掉东西就算在他头上。老翁一时气愤口吃说,“掉东西…你你你…他妈的”,说完掉头就走。
房东气得指称被骂“妈你个B”提告,并提出警局监视器录影画面为证;老翁告诉法官,当初一时激动才会脱口骂“他妈的”,只是口头禅。
法官认为,“他妈的”是台湾社会长久以来的俚语,代表社会深层文化,起源是传统父权社会将女性视为男性附庸,遇到对于他人或时事不满,骂“他妈的”是为了表彰自己拥有支配权力。
法官勘验案发录影认定老翁是骂“他妈的”,不是“妈你个B”,综合两人完整对话,老翁是一时气愤,如同反射动作脱口而出粗俗用语,并非故意毁损对方名誉,不构成公然侮辱,判决无罪,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