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3日讯 大学教授为讨百万元借款,涉嫌寄电子邮件影射女副教授陪睡以换取共同发表论文,法官认定揭人私德无关公众利益,依恐吓危害安全、散布文字诽谤等罪,判大学教授拘役七十天,可易科罚金七万元。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岛内一公立大学张姓教授与一名私立大学刘姓女副教授有感情及金钱纠葛。张男曾是刘女的博士论文指导教授,前年八月廿八日中午一时许,张男为索讨借给刘女的一百万元,涉嫌利用学校电脑,寄发四封影射刘女跟他陪睡,以换取共同发表论文的电子邮件给刘女及其系上同事等十四人。
法官认为,论文的发表如果是以性关系做交换,已影响大学教师素质、大学教学及研究水准,涉及公共利益;但张男是五十八岁的成年人,又拥有博士学历,索讨借款大可依法定程序请求,不能以揭发事端为要胁,做为合理化的手段。
张男散布的四封电子邮件中,刘女不否认其中一封所述的“与前任指导教授睡觉”,但另一封:“在她的升等被拒绝了两次后,她决定跟另一个在你们大学工作的家伙睡觉”,法官则认定内容仅涉及刘女选择性伴侣的个人隐私,无关公共利益,且达到足以贬损刘女名誉及社会评价,因此判张男应执行拘役七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