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1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政治大学博士生董彦良被控抄袭同所博士生陈麒安的论文著作,四度在期刊、研讨会上发表,陈怒告董违反“著作权法”。台北法院判处执行九月,可易科罚金,每日一千元(新台币),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博士生陈麒安2007年6月写出《联盟理论之研究:现实主义的观点》的文章,发表在该校研究生论文发表会上,来年陈将论文改成《新自由主义与后冷战时期欧洲安全治理》期末报告,在政大教授甘逸骅开的“欧洲治理”课程上发表。
陈麒安指控,董彦良从2009年3月到12月间,四度抄袭他的期末报告中,关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学者基欧汉主张的国际制度,还引用发表在期刊、研讨会上,侵害他的著作权。
董彦良良否认抄袭,强调没看过陈的著作,不知道陈的研究方向,这些论文都是他参考翻译数据,他都有注明出处。但甘逸骅教授拿出陈麒安的期末报告,证明陈的论文发表在先。
法官另比对涉嫌抄袭的段落,发现董只有增加引号或删减字数,几乎全段重制,连出错的小地方都一样,已超越合理使用的界限。由于双方未达成和解,陈麒安要求法官每案判六月,共判两年。
法官痛批,董彦良受最高等教育,应严守学术分际,作为学子榜样,却剽窃他人的智慧结晶,犯后还否认犯行,心态可议,但考虑他没有前科,决定并刑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