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案件一:虐死幼童凶嫌竟免死
台湾2岁男童王昊前年10月遭母亲同居人刘金龙凌虐致死。据台湾媒体报道,案犯泯灭人性相当凶残,以铁锤敲打、热铁钉烫、拔指甲及灌毒品等方式凌虐王昊长达20天。法院一审依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起诉,判处主嫌死刑;但案件二审上诉,主审法官以嫌犯曾指示友人将王昊送医、良心尚未泯灭为由,改判30年徒刑。对此,受害男童家属痛斥“台湾司法已死”并表示会不断上诉。
争议焦点———
台湾虐童案件逐年递增,去年经媒体报道的虐童新闻多达187条,其中57名儿童因此丧命。民意对此类案件怨愤已久,对法官的裁决也保持高度关注。但在此案中,法官以难以量化的凶嫌“良心未泯”为由将死刑改判无期,触发众怒。事实上,在另一起“铁锤弑父呛杀全家”案件中,案犯同样一审被判死刑到二审就改无期。类似“恐龙判决”在民众眼中,就变成了“一审重判、二审减半、三审猪脚面线”的司法乱象。而岛内律师界人士结合近期“废死”浪潮分析,对法官来说,判死刑等于自找麻烦。
网友态度:人性在痛下毒手的一刻已经消失,不会存在“良心尚未泯灭”这样荒谬的逻辑。
争议案件二:“黑白不分”纵放外籍累犯
印度裔英籍商人林克颖2010年3月25日凌晨在台北一酒店喝到烂醉,将代驾的酒店小弟赶下车后自行开车,撞死送报孝子黄某。去年4月,法官裁定判刑4年,但此人却在发监前夕持他人护照搭机逃回英国。林犯本人肤色黝黑,而冒用的护照主人却是白人。对于“移民署”人员“黑白不分”纵放已经判刑的外国人,受害者父亲怒斥“没人负责,逃了也不知道,这种‘政府’没有用”。更夸张的是,林克颖逃回英国后,反而质疑台湾司法不公,嚣张开出返台4条件,引发众怒。
争议焦点———
事实上,林克颖在台湾已是累犯。早在1998年,他就曾以“柯睿明”之名在台湾居留。当时被微软公司告其侵权,但此人未到法庭潜逃出境,并因此被通缉。不料他改名之后大摇大摆回到台湾经商,并发生醉驾肇事致人死亡案件。对于林克颖两次犯法之后都能自由潜逃出境,台湾民众的怒火自然就转向了台当局司法部门。而林克颖之后所流露出的嚣张、放纵态度,更为已经沸腾的民意加了一把火。台湾舆论认为,台湾法律软弱无力,致使酒驾、醉驾肇事有增无减,而执法者以“认不出来”为由纵放累犯,令人愤慨。
网友态度:外国人一再以人权干扰台湾司法,当局太软弱无能。换了台湾人,早就抓起来了!
争议案件三:性侵亲女15年轻易交保
家住台北的18岁少女小美从3岁起就遭到父亲猥亵、性侵,由于受到兽父猥亵,小美多年饱受煎熬不敢声张。不久前,兽父发现小美交了男朋友,竟用钞票折成戒指向女儿下跪求婚,声称只要解除父女关系就不违法。如此变态行径令小美崩溃,终于在今年1月报警。不过,检调机关在侦讯之后,当天就以5万元轻松交保,令小美与母亲陷入恐惧,深怕嫌犯找自己报复。此举不仅令民众不满,连台北市议员也出来炮轰:“是不是检调周末赶下班,所以草草了事?”
争议焦点———
对于司法机关的轻忽行径,负责此案诉讼的爱心律师表示,嫌犯所犯罪行属于3年以上重罪,且有前科,应该申请羁押,而不是草率交保。事实上,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2011年7月,涉嫌性侵日本女大学生的出租车司机就曾以5万元交保,并一度逃跑不知去向,裁定交保的法官因此被批为“恐龙法官”,遭到15万网友联署要求下台。另外,也曾发生三个稚龄女童被兽父性侵,但因“没说出不愿意”被法官轻判的“恐龙判决”。由于性侵案件的审判屡次出现令民意不满的结果,因此曾引发要求司法改革的“白玫瑰运动”。这个运动的诉求之一,就是要求通过“法官检察官评鉴法”,让“恐龙法官”不受终身职保障。
网友态度:法官没有女儿吧?否则怎么可能随便就放狼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