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指出,廖男声称和女子是两情相悦,强调案发当时,他的父母及外甥女都在家,若用胁迫手段,被害女子可以大声喊叫,而且自己还在假释期间,怎会再犯下性侵案。
有忧郁症病史的被害女子说,她和廖男在房间喝酒聊天,在喝了半杯啤酒后,感到头昏无力,怀疑被下迷药,她无力反抗,才会遭廖男性侵得逞。
一审法官以测谎未过等理由,判廖男1年10月徒刑;二审法官表示,若被害女子遭廖男下药迷昏,事后又如何和友人通话长达120秒。
测谎证明,廖男曾以手掐住对方脖子,二审法官认为,这是双方的性爱手法,加上没有足够证据显示廖男有强制性交,原审未详查,所以撤销一审判决,二审改判廖男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