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该队又于当晚根据线报,再于10日凌晨迅速前往云林县斗六市文化路一家汽车旅馆的出租房间内,当场查获张姓犯嫌持有制式具贝瑞塔手枪、制式枪管各1枝、子弹6颗及蓝波刀1把等枪械,并在同室内查获另一名蔡姓犯嫌持有毛重2.52公克毒品安非他命2包、吸食器2个等毒品,警方全案除依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等罪嫌移送侦办外,并漏夜扩大追查枪弹及毒品之来源。
警方调查过程中,发现身系三条通缉的郭嫌生性相当狡猾机警,为了逃避警方的查缉,大多寻找地处偏僻且隐密的学生出租套房做为藏身之处,并且还同时间承租在嘉义县稻江大学旁及云林县云林科技大学旁的两处学生套房,来去不定时轮流居住藏匿,而郭嫌在警方缉捕过程中,为免遭逮捕,还谎称自己是郭嫌的弟弟,经警方当场拿出照片比对,郭嫌才哑口无言,俯首认罪。
而警方查获在身上携带制式贝瑞塔手枪的张嫌,因为本身有吸食毒品的恶习,为了防范在购买毒品过程中被毒贩黑吃黑,以及壮大本身的声势,就随身携带手枪防身,而且张嫌为了了解该枪性能,还并在云林山区一带试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