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静娴 燕子) 走进婚姻,面对的就是柴米油盐。婆媳矛盾、七年之痒乃至配偶出轨,两岸已婚男女都可能遇到。
当爱已成往事的时候,如何保护、争取自己应有的权益,就成了最重要的问题。最近大陆婚姻法新解释出炉,引发网友连篇累牍讨论。有人松了一口气:“再也不用担心凤凰男女婿分走给女儿买的婚房了。”也有人意气难平:“女人太不容易了,以后绝不敢轻易走进婚姻。”在海峡对岸,是否也有同样的争议与疑虑呢?
调查
赡养费2万元/月付到再婚或老死
据“今日新闻”报道,平均每10分钟,台湾就有1.2对怨偶离婚。按照“内政部”统计,台湾有偶人口离婚率约在12%左右。2009年台湾有11.64万对新人结婚,离婚的则有5.7万对。据台湾“云萱基金会”数据,“七年之痒”是台湾婚变魔咒,婚后6到10年是离婚高峰期。并且随着妇女受教育程度提升、经济能力增强,近年来声请离婚的妇女比例已与男性基本持平。
近10年来,台湾离婚率节节攀升,月入10万(新台币,下同)的职业“离婚证人”应运而生。这些人所在的“离婚事务所”专门帮人离婚,业务范围从派私家侦探搜集客户配偶找小三的证据,到帮助客户争取财产、赡养费应有尽有,堪称“一站式”服务。
据台湾资深律师总结,女生提出离婚的,没孩子的话多半在乎财产分配,有孩子的则在乎监护权与抚养教育费用。据有20年离婚官司从业经验的台湾律师王如玄介绍,在台湾目前的协议离婚案件中,女方可以拿到赡养费的几率约为30%。按照法院规定,赡养费每月最少20000元起跳,要一直付到对方再婚或离开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