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人类史上最大规模塑化剂污染案,让台湾食品被贴上黑心标签,
这起毒害全台的黑心起云剂风暴,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今周刊》经过调查采访发现,“环保署”、“卫生署”各有一条法规,
是种下这次风暴的祸根!
台海网6月4日讯 台湾今周刊第754期刊发文章指出,一家只有四名员工的小公司昱伸,竟然引爆了“人类史上最大规模塑化剂污染案”。这股塑化剂风暴,不但打趴了台湾数百家食品饮料厂商,五百多件食品“染黑”,也让原本是台湾之光的台湾食品被贴上了“黑心”标签,各国各地区也纷纷禁止台湾相关产品进口。
这桩黑心商品事件,究竟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还是从煮粥的米、水、配料,甚至锅子到炉火,每个环节统统出了问题?
“塑化剂配方我用了三十多年。”昱伸负责人赖俊杰的告白,让人从脚底麻到头皮。大家竟然吃了近三十年的塑化毒物,民众不禁恐慌,“除了塑化剂之外,是否还吃了其他毒物?”“面对黑心商人、黑心商品,大家只能像白老鼠般,笨笨地被喂毒。”
长达三十年的时间,为什么政府法规无力防范、揪出黑心商品?厂商的品管部门难道形同虚设?为了不继续当白老鼠,我们将从塑化剂源头开始一一检视,究竟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
源头控制出问题
/有毒塑化剂仅须申报即可制造、贩售
“无权过问买家怎么用塑化剂”,这是提供塑化剂DEHP给昱伸的金童企业的态度。被用来制造润滑油、汽车保险杆或地板的塑化剂,竟然可以公然地卖给香料食品厂,却无人禁止,无法可管。
如果昱伸等食品添加物制造厂商买不到塑化剂,应该就能阻止这场塑化毒风暴。消基会董事长苏锦霞就认为,如果政府能做好源头控管,就可以掌控工业用塑化剂流向。
所谓“源头控制法”,就是将塑化剂之类的毒性化学物质进行严格控管。依据“环保署”《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邻苯二甲酸二酯(DEHP)被列为第四类毒性化学物质。《毒管法》将毒性化学物质共划分为四类,其中,前三类管控较严格,除非环保署核发许可证,否则禁止制造、贩售;但第四类则仅须申报即可。
“若早将塑化剂列为第二类毒性化学物质,就能减少惨剧发生。”“国家卫生研究院”院长伍焜玉抨击“环保署”对于毒物的管理过于宽松。所谓第二类毒性化学物质,意指有致肿瘤、生育能力受损、畸胎、遗传因子突变或其他慢性疾病等作用者。
事实上,两年前,二○○九年,“环保署”曾召开公听会,讨论是否将塑化剂列为第一类毒物。“环保署”毒物管理处副处长宋浚泙说明,但最后却因使用厂商众多,认为将增加其成本,反对声浪过大而作罢。让人不禁质疑,如果两年前,“环保署”能坚持将塑化剂列为第一类毒物,民众是否就能少吃两年的塑化剂?
对于塑化剂控管问题,“环保署”毒管处处长林建辉指出,“即使DEHP升级,业者想躲还是能躲”。当业者蓄意违法添加在不该添加的食品中,就干脆不申报或夹杂在工业用申报量中“虚报”,根本抓不到也罚不了,像这次供应给昱伸的金童公司,根本就没有依法申报。
《毒管法》罚则过轻
/黑心商人蓄意不申报只罚十到五十万
只要黑心业者不申报,政府就没辙?食品公司购买塑化剂,政府也没辙?这显然只是政府机关的推托之词。长期关注塑化剂危害的看守台湾协会秘书长谢和霖不禁提出质疑,究竟“环保署”是人力与经费不足,或是不愿承担庞大任务。他更指出,目前在市面上的化学物质约有十万种左右,许多都有毒性,然而被台湾列为毒性化学物质的只有二百七十一种,且其中有七十八种(超过四分之一)只被列入管理较为松散的第四类毒性化学物质。
常见使用的塑化剂有六种,其中,还有三种DINP、BBP、DIDP仍未被“环保署”公告列管。而其对人体的影响,长庚医院毒物科主任林杰梁表示,分别有可能致癌、影响生殖器官、肝脏伤害等危害。
“环保署”由昱伸展开追踪,竟然就查到十九家业者使用塑化剂却未申报。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业者视《毒管法》为无物?依《毒管法》规定,业者未申报塑化剂时,罚锾只有十万到五十万元。惩罚太松、稽查不足,其实就是造成今日塑化毒风暴的重要元凶……
新闻辞典
起云剂
起云剂是一种合法的食品添加物,帮助食品的乳化,通常是由阿拉伯胶、乳化剂、棕榈油及多种食品添加物混合制成,常添加在运动饮料及果冻,但也可能用于优酪乳粉末等食品。合法的起云剂不包含DEHP及DINP,不肖业者为节省成本,及增添稳定性而取代之。
塑化剂
塑化剂用于塑胶制品,DEHP及DINP即是塑化剂之一,它使产品变软更易于弯曲、折叠、弹性佳,需要塑形、越软的产品,则须添加越多的塑化剂。适量添加是合法的,但绝对不能加入食品中。
■黑心起云剂风暴始末
金童企业销售对人体有害塑化剂DEHP给昱伸香料,5年来共销售300吨。
错误1:“环保署”将DEHP归类为第四类毒物,规定在运作前申报毒理资料,报备后始得买卖,金童企业未申报,就直接卖给昱伸。
昱伸香料制作起云剂,添加有毒的DEHP,取代成本较高的棕榈油。
(宾汉公司同为起云剂制造商)
错误2:“卫生署”让业者自主管理,起云剂不在法律规定之查验范围,让黑心厂商得以恣意添加塑化剂。
昱伸香料卖有毒的起云剂给协成化工。
协成化工卖有毒的起云剂给金馔生化科技。
金馔生技卖掺有有毒起云剂的果汁粉给加川兴业。
加川兴业卖有毒的柠檬果汁粉给康富生技中心,食品药物管理局发现康富贩售之DDS-16净元益生菌含DEHP,事件因此爆发。
事件爆发:食品药物管理局技正杨明玉在抽验此产品是否掺杂减肥西药时,意外发现异常数据,揭发此违法食品添加案。
统一、味全、台糖、金车等食品制造商,使用了有毒起云剂,污染品项逾500项。
品项分五大类:
˙ 茶饮类 ˙运动饮料类
˙ 果汁类 ˙胶/锭粉状食品
˙ 果酱类
■官僚杀人
“卫生署”与“环保署”应出面负责
“卫生署”
草率修法放宽管制 让业者有机可乘
修法前,所有食品添加物(包括起云剂)都必须经“中央”主管机关查验登记,并发给许可证,才可使用;但由于起云剂属于复方食品添加物,由数种食品添加物混合制成,“卫生署”认为,已就单方食品添加物进行查验登记,避免业者重复查验与行政资源的浪费,因此修法免除复方的查验登记,让业者自主管理,这才让业者有机可乘,造成这次重大风暴。
“环保署”
罚则太轻 让业者任意贩卖
“环保署”规定,台湾的第四类毒性化学物质在制造、贩卖和运送前,必须向“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申报,未申报者,依法仅处以10万至50万元罚锾。
而欧盟对于DEHP这类物质,规定生产及进口都得向化学署申报,并经化学署及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评估,才能生产或贩售。若违反规定,以德国为例,处2年以上徒刑或5万欧元罚款。台湾罚则太轻,让食品安全破了好大一个洞。
■喝到致癌饮料
消费者无法直接获赔
许多商品贴有“本产品投保产品责任险,请安心食用”的字样来作为安心保证,就代表吃了安全没事吗?事实上并非如此,有保险并不表示商品是安全的,该险种也和消费者没直接关系,直接保障的是商家,挑商品时千万别被商家误导。
以这次饮料内含起云剂风波为例,消费者是否能获得保障与赔偿?产险业者表示:“很困难。”因为理赔要件必须是消费者举证,喝了饮料而致癌,保留诊断证明及单据,才能向饮料厂商申请赔偿。保险公司即使理赔的话,也是赔付给厂商,厂商再依据消费者伤害的状况,决定是否予以赔偿。
饮料厂商花了大成本让商品下架、回收、销毁,是否也能得到保险理赔?产险业者表示,岛内有投保“商品回收”的业者很少,看来业者只能自己吸收损失或向上一层的制造商要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