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21日讯 台湾“教育部”前主秘庄国荣遭到政大以“言行不检、有损师道”等理由不续聘。现在恐怕面临更严重的后果,就是终生不得从事教职。因为按照台湾教师法规定,“行为不检、有损师道”者就不能聘任为教师。
政大坦承,在请教法律专家之后,确实有这个可能性。这项严重的后果并非政大的本意。政大将在下星期重新决定案子内容,再送审到“教育部”。
中广新闻报道,政大依教师法第14条第1项第6款“行为不检有损师道,经有关机关查证属实者”之规定,以“言行不检有损师道,严重伤害校誉”为由,不续聘庄国荣。但教师法中明订,“行为不检、有损师道”者就不得聘任为教师。倘若“教育部”通过政大此案,庄国荣将因为粗话风波,不只是丢官、不续聘,还恐怕终生不得任教。
按照往例,这项条款通常只对犯下性侵、性骚扰等确切罪行的教师开铡。
政大副校长林碧照坦承,政大在请教法律专家之后,确定庄国荣可能因此终生不得担任教职,造成如此严重后果,并非政大本意。
林碧照说,这件问题实在太复杂,还需请教法律专家,政大一定会照顾庄老师的权益,下星期重新决定案子内容,再送审到“教育部”。
庄国荣不续聘理由引争议? 政大:下周再议
另据中央社报道,政治大学校教评会日前以“言行不检有损师道”等理由通过不续聘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庄国荣,而且此项理由可能影响庄国荣不得从事教职,政大副校长林碧照昨天表示,已请法律专家研究,下周开会再议。
庄国荣借调“教育部”担任主秘职时,因暴粗口风波引起社会争议。政大校教评会十八日依教师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六款“行为不检有损师道,经有关机关查证属实者”规定,通过不续聘庄国荣。政大这项决议,需报“教育部”核准才生效。
不过有关“言行不检有损师道”一项,依据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查证属实者,不得为教育人员;其已任用者,应报请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准后,予以解聘或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