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4日讯 台湾高铁才刚要试营运,“立委”就提案要求台银、中信局从高铁撤资,“立法院”财委会昨(3)日审查台银、中信局预算案,“立委”提案要求六个月内撤回投入高铁的25亿元(新台币,下同),因“立委”意见不一,最后全案将送院会朝野协商。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财委会”昨天审查台银、中信局2007年度预算案,台银、中信局分别在今年度预算案中补列当初投资高铁特别股的预算,由于“立法院”曾决议公务机关及公营事业不得再投资高铁,这项补列的预算立即引起“立委”批评。
“立委”赖士葆等人提案指出,台银在2007年度补办转投资高铁特别股20亿元,这项投资公然违反“立法院”决议,台银必须在六个月撤资。
同样也在2007年度补办投资高铁预算的中信局也是一样,必须在六个月内撤出投资高铁的5亿元,否则将追究“财政部”、台银及中信局责任。
“立委”陈志彬则表示,2002年6月“立法院”作出不能再投资高铁的决议,但在11月、12月间,“财政部”发布修正商业银行投资有价证券规范,让商银的短投可以投资固定收益的特别股,一个月内,七家行库就买了143亿元高铁特别股,连同其它的投资,高铁因此可以再向银行融资。
台银董事长蔡哲雄表示,投资高铁特别股的不止台银一家,当初是依银行法规定,不受转投资限制,后来“立法院”决议要求列长期投资,才配合“立法院”要求补办预算。
“立委”林重谟则表示,高铁做不成,台当局要收购,所以高铁特别股的收益率有5%,大家才竞相投资,高铁即将通车,才要撤资,这是反高铁情节;“立委”林文郎也认为,收益率这么高,应鼓励行库投资才对。(千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