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期只剩一个多月
时隔8个月,李全教的官司赢了。据 “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10日判决李全教胜诉,宣告他仍具有中常委身份。
关于胜诉的原因,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指出,依据国民党去年12月25日临时中常会记录,当时的党主席马英九指出“任何中常委不得要求其他中常委辞职”、“填妥辞职书才能办理补选”,可见党主席要求中常委辞职须以书面为之,临时中常会也未决议中常委请辞或全额补选。而李全教当选国民党第八届中常委,并没有出具书面文书辞掉中常委职务,临时中常会也没有决议全体中常委辞职;国民党认定李全教以口头请辞中常委,不符合“人民团体选举罢免法”所规定的辞职要件,应视为无效。
官司赢了的当天,李全教在面对台湾媒体时表示,他提告并没有特别的意义,只是想要确定法律与政治的界限与规范。他呼吁国民党中央到此为止,不要再提上诉,否则最后会弄成怎样,他也不知道。
确实,法院判决李全教仍具中常委身份,在实际上已没太大意义,因为,下一届的中常委改选,就在9月18日。也就是说,即便国民党不再上诉,李全教中常委的身份,也只能再保持一个多月时间。
李全教表示,他要求的只是平反与公道,不排除在中常委任期即将届满前出席一次中常会。
8月10日晚,李全教同时在媒体面前公开表示,他会继续参选下届的国民党中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