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谭传毅 台湾国际战略学会研究员、法国博士
早在1969年10月时蒋经国曾在美台军政会议中提到希望获得10至12艘潜舰,然而美国以潜舰具攻击性为由而加以拒绝;后来美国在1974年内移交两艘茄比级(Guppy II)柴电潜艇给台海军作为反潜训练用。
“潜舰公造”之始
1995年1月,李登辉指示台海军成立“潜舰发展办公室”,项目名为“光华八号”,2006年在防卫部门战略规划司主导下成立潜艇专案的“海星编组”。
2001年初小布什上台后,同意协助台湾取得8艘柴电潜艇。当时美方希望采取“商售”模式,协助台湾自行设计、在本土船厂建造8艘潜艇,艇壳设计可能与现有向荷兰购买的剑龙级为基础,美国则提供各种关键技术与组件。
商售模式表示台海军自行负责项目管理,美国只提供关键技术并协助台海军进行整合开发,就像台当局以商售模式采购拉法叶舰一样;当时台海军大量接触厂商,贪污舞弊由此而生。
理论上来讲,商售模式比直接向美国采购(军售模式)节省大约20%成本,但是美海军无法、也不愿意设计与建造柴电潜艇,同时台海军尚未走出拉法叶弊案的阴影,而坚持走政府对政府的军售模式(整艇采购)。
想不到,美海军报价每艘艇价格是台海军预期的两倍,此事就黄了。相反的,原本预期较便宜的商售模式,后来变成新时代台海军腐败的温床。
最初美国政府较倾向透过商售管道,将潜艇关键技术逐一审查并核发许可,类似1980年代的IDF战机、PFG-2巡防舰、天弓防空导弹的输出模式。为此,美国海军在2001年成立台湾潜艇项目办公室,负责处理对应的事务,而这个办公室所需的经费竟由台海军支付。
2001年4月展开招标,同年11月,诺格集团(Northrop Gruman)、通用动力(General Dynamics)、德国HDW、荷兰RDM(即制造海龙级潜艇厂商)、法国DCN以及西班牙IZAR等6家厂商竞标。
乱、乱、乱
2016年12月,台船获得潜舰公造委托规划设计案后,开始出访荷兰、德国、英国、意大利、瑞典以及美国的国防工业公司或船厂,并发出招标征询书,但所有的欧洲国家都拒绝。
到2017年6月底截止,只有一家美国生产航空组件的公司愿意投标;但是美国政府并未批准潜艇输出许可,等于没有任何一家厂商团队前来投标。
最后只有成立于2018年6月27日、设籍在直布罗陀的Gavron Limited(GL)公司愿意合作,GL得标后随即担任台船潜艇合约设计的技术顾问,并计划在取得直布罗陀的技术输出许可后,再招募欧洲退休的资深潜艇工程师来台指导。
GL公司有6名员工,主营业务是为台湾提供新型柴电潜艇设计,包括战斗系统整合、实体整合以及测试和评估。潜艇是个非常精密困难的高科技产品,其对于工业制造水平的要求极高。虽然台船制造水面船只的经验丰富,居然也敢在GL的指导之下接下这个案子,胆子委实不小。
GL公司竟能击败其他6家国际军工大厂,实在令人质疑。台海军司令部参谋长李宗孝力挺GL并表示:“只有GL有输出许可”。这产生了两条发展路线:海军与GL。海军为什么这么力挺GL?GL是什么公司?
GL:小孩儿开大车
GL在台代理是资本额250万元的新华荷公司,新华荷的最大股东(占94%股份)是林黎真,林黎真还出任达华、弘华、安卓云、达宇公司董事,其中3家董事长是黄琼慧,1家董事长是郭玺,两人也分别为原景公司与达弘科技董事长。
郭玺的夫人是黄琼慧,黄琼慧的阿姨(母亲的妹妹)是林黎真。这7家公司股东交叉持股复杂,其余6家公司负责人不是黄琼慧就是郭玺,而具体操作台海军“潜舰公造”的人就是郭玺,黄曙光在后面背书,台海军所有潜舰公造的事务都必须经过郭玺。
郭玺是前台海军军官,曾任台防务部门参谋,退伍后自创公司大搞军工代理商,游走两岸从事消防、镇暴、安检、特战装备等业务,认识不少外国厂商和掮客,也拥有足够资金,对潜舰公造的商机更充满兴趣。1993年尹清枫命案中郭玺曾是重要关系人,但因证据不足未被判刑而提前退伍。
GL成立不到50天便获得台船将近6亿元合约,GL收到台船的第一笔款项之后即付款给新华荷,新华荷开始招募员工。作为台军方采购造舰与军工代理的新华荷模式,与猎雷舰弊案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