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岛内的大陆配偶,据说有三十八万人,大部份经过六年的等待,已获得台湾的身分证。按照一般法理来说,取得当地身分证,表示此人与其他人享有同样的合法权益,但是台湾的现行法令中,有所谓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它是专门用来限制、歧视大陆配偶的。
国民党籍“立委”黄昭顺、颜宽恒等十六人,提出修正案,内容为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第16条条文:
“放宽中国大陆配偶之家眷来台定居的条件;来自大陆取得台湾身分证者,因为患疾在身,或有工作等其他要务分身乏术,需中国大陆的双亲或子女来台照料,要求基于人道考虑,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6条条文,放宽其来台定居标准,让陆配的直系亲属,若符合长照相关失能等规定,得申请来台定居,只要符合台湾长期照顾服务法第3条第1-3款皆适用。”
“现行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16条第2项规定得在台湾定居者,是基于人道及伦理考虑,却授权主管机关得片面以行政规则限制,徒增社会问题,且剥夺人民迁徙自由,况且该法已授权‘行政院’得视情况限制数额,应能达到维护安全之目的,故针对有特殊情事需来台停留者,鉴于基本人权保障,应回归适用。”
黄昭顺等人基于人道考虑提出此修正案,只在增订大陆地区人民得申请在台湾地区定居的条件,纳入符合长期照顾服务法的规定,非常值得肯定。因为能够得到亲人;父母或子女照顾的病人,痊愈率最高,这已是无需争议的科学事实。但是三十八万多大陆配偶,他们居住在中国大陆的直系亲属,不能因任何理由来台湾长期居住。所以说,现行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罔顾了人道需求,应当予以修正。
台湾目前处在前所未有的“仇中、反中”的恶劣氛围之下,众绿色社团、拥民进党的网友、不少绿色“立法委员”纷纷群起而攻之,说什么:“台湾不是中国人的长照天堂”、“长照吴三桂”、“这是开一个方便之门让中国大陆人能够全家过来”、“台湾成为大陆人的长照天堂”、“压缩台湾人的长照资源”、“台湾人创立的健保、社会福利,大陆人不能来用!”
原提案人抵挡不住这些压力,去函撤回此案。事后提案人说明:“原本提案内容,纯粹只是人道考虑,却被网络霸凌,无端平添许多不实指控,不愿意被网络抹黑曲解成这样,所以决定撤案。”
立意正确的提案必须坚持下去,抹黑与曲解都会过去,提案若通不过,伸张正义为民喉舌的民意代表,也为正义写下纪录。撤案是向邪恶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