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年底选举的临近,台湾岛内各种“统独牌”、“阴谋论”又开始层出不穷。众所周知,民进党惯用的选举伎俩依旧是抱守“台独”迷思,将选举包装成是“统独”或“主权”的对决,通过虚构和夸张等手段,使其追随者及其大众产生对“他类”的抗拒乃至仇恨,从而谋求政治利益。对于这一现象,我们不仅要剖析“台独”的仇恨及其暴力的发端及其不散原因,还要批判隐匿在大众背后操弄这种意识形态的藏镜人,即所谓的“台独”理论师,以及受其掣肘的“独派”政治精英。
追溯“台独”的起源,“二二八事件”扮演着关键角色,形形色色的“台独”势力都将其视为取之不竭的政治资源,因为它对台湾民众造成了难以抚平的创伤。然而,这里的逻辑误区是,台湾民众本来反对的是专制独裁统治,按理说只是抗拒代行政府权力的个体的行为,可“台独”势力却将这种对个体或小部分人的正当抗拒上升到对群体的非理性排斥,以个体取代整体,进而以个体的言行丑化整体的客观面向。当这种个体对个体的仇恨,由政治场域蔓延至社会领域时,类群概念就渐次浮现,即是后来人们所熟知的蓝绿阵营或派别,“我们”与“他们”的区隔也就俨然成形。
德国著名评论家艾姆克认为“仇恨是集体性的,它需要意识形态。仇恨需要预先制定模子,这样它可以在其中注满。那些用以辱骂的词语,那些固定联想及臆想的不同画面,以及思维定式,都需要事先设定。”将个体作为群体的替身,往往会导致严重的后果:一方面是对个体加诸集体性的身份或标签,会使得其他个体随之受到无形地伤害,甚或遭受他人的攻击;另一方面是对群体本身的损伤,致使以后出现的其他类似物象都会与之联想在一起,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种惯性或定式思维。
由上可知,“台独”势力所仇恨的原初对象是对其施加独裁统治的人,而非这个个体背后的群体,更非与这个群体有所关联的他者。但是,为什么“台独”的仇恨及其暴力会在台湾岛内甚至在两岸之间阴魂不散?
其一,仇恨的原因与仇恨的对象并不必然要求一致。仇恨不是偶然的事件,而是有备而来的,因为它是人为建构和培育的产物。意识形态中的仇恨,它既不需要证明,也不需要还原,而只需要追随者牢记和流传。正是如此,极端“台独”势力才会将贬责和谩骂“他们”视为常情,是合法的行为。在这种已然形塑完成的集体观念里,只要是属于仇恨对象中的个体,他们都会在不问是非的情况下,对之作出言语和行为上的攻讦。例如:一些“台独”民众对外省人乃至大陆人无端发泄内心政治世界的不满的事例屡屡发生。但是,在这些仇恨和被仇恨者之间,他们其实并没有直接的深仇大恨。也就是说,行为和动机是错位的,何以至此的解释,就是:对“他群”的印记一旦生成,便会将各种不好的、不满的、不利的标签张贴在所憎恨的“他群”身上,从而强化对“他群”及其个体的仇恨,即使这个个体理应受到完全平等的对待。更何况,它需要不停地寻找适宜对象,才能保持对“另类”的仇恨无限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