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全面推行简化字的过程中,繁体字在教学、研究、出版、文化、商业等领域及一定的人群中继续使用,在古代历史文化研究、书法艺术创作等领域具有独特价值。中国国家领导人的签名、题词,如毛泽东、邓小平等人,一直使用繁体字。
对于推广、普及简化字,中国大陆行政部门立场坚定,以立法的形式加以巩固。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明确规定,普通话是国家通用语言,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文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是普及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的必要前提和先导工作。该法同时也明确了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的范围:“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在台湾地区,从政治精英到社会大众,有很深的传统汉字情结,视大陆的简化字为异物。马英九认为,传统汉字“是祖先传下的正统文字”,“识正书简,不论是正体汉字或简体字,为在书写时更方便,即便是符号能代替,只要能让人看懂,并无不可”。
2009年6月,时任台湾领导人的马英九表示,“以后印刷体采用正体字,一般书写则可用简体字,希望两岸就此达成共识”。并刊出长文《大陆识正书简的文化意涵》,详加阐述。
对此,国台办发言人做出回应:“关于繁体字、简体字的问题,两岸同胞同文同种,讲的是相同的语言,使用的是相同的文字。繁体字、简体字都是汉文体系文字,都根植于中华文化传统,都是传承、弘扬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所不同的只是大陆对部分文字进行了整理和简化。随着两岸交流和人员往来日益频繁,如何使两岸民众在文字使用上更方便交流,两岸专家学者可以积极探讨,充分论证。”中国大陆行政部门的心态是开放的,持建设性立场。
在马英九任内,两岸相关部门未能就繁体字、简化字之争达成共识或意向,只得搁置争议,各说各话,各行各道,井水不犯河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