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台媒
作者 王建民 闽南师范大学两岸一家亲研究名誉院长
台商对大陆投资是两岸经贸关系发展与两岸经济合作的最重要内容。那么,台商对大陆投资总金额或投资规模有多大?台商在大陆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有多少?一直是一个迷团,甚至无人能够讲清楚。
台湾方面的统计比较规范,正式批准的台商对大陆投资金额远高于商务部统计的台商实际投资金额。台湾方面主要是台湾经济主管部门“经济部投审会”公布台商对大陆投资统计数据,包括了台商对大陆投资件数(相当于大陆统计的投资项目)与核准(批准)投资金额。台湾对台商赴大陆投资统计始于1991年,以前属于不合法投资不予承认,也就没有台商投资统计。依台湾经济主管部门的统计,1991-2017年,台商对大陆投资金额累计为1827.2亿美元,相当于商务部统计的实际利用台商投资金额(1984-2016)656.6亿美元的3倍。
上世纪80年代初,随着大陆改革开放的起步与发展,台商开始通过各种方式或途经赴大陆投资,但1991年前台当局政策未开放台商对大陆投资,这些投资也就未能统计在台湾公告的台商对大陆投资金额之中。不过,台湾当局于1991年公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之后,台商投资合法化,也有了正式的台商对大陆投资统计。此后,台湾当局于1993年对该条例进行修订,要求“违法”或未经批准赴大陆投资的台商补报(办)对大陆投资项目与金额。因此,在台湾经济主管部门公布的台商投资统计中,一是当年批准的台商赴大陆投资项目与金额;二是后台商补办的投资项目与金额。一般情况是,台湾经济主管部门每年公布的台商对大陆投资金额为当年批准的台商投资金额,不包括补办投资金额,但历年累计投资金额则包括了补办的投资金额,即到2017年底,台商对大陆投资金额总计为1827.2亿美元。
另外,台湾“中央银行”与“金融管理委员会”偶尔也会公布台商对大陆投资金额,与经济主管部公布的数据不一致,但因缺乏连续性与系统性,一般很难看到这些统计数据,故一般较少使用。
商务部对台商投资的统计概念与内涵则不断调整与变化。商务部对台商投资的统计始于1984年,晚于台商对大陆投资时间。早期,商务部对台商投资统计包括了投资项目、协议(合同)金额与实际使用投资三项。由于协议投资金额有些是签署的合同投资金额,有些仅是口头承诺的投资金额,不一定落实与兑现,与实际投资金额有很大落差。因此,2007年起,商务部不再公布台商协议投资金额,只公布台商投资项目与实际利用台资金额。
不过,就商务部统计的每年实际利用台商投资金额规模一直变化不大,新世纪以后一般每年在20亿美元上下,其中2002年最高为39.7亿美元,2015年最低为15.4亿美元。这与外界感觉台商大陆投资热潮不断及大型台资企业不时宣布数十亿上百亿美元项目情况不太相符。近年来,商务部不时公布包括经第三地的台商投资金额,但未作为一个定期公布数据。2017年,商务部则未公布全年实际利用台资金额数据,却公布了包括经第三地的台商投资金额为47.3亿美元,年增长30.9%。这是否预示着未来商务部不再公布实际利用台商投资金额(2017年1-9月为14.1亿美元),而公布包括经第三地的台商投资金额,尚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