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举办“司法改革国是会议”,但是外界的反应不佳。陈先生认为这是因为避谈“人的因素”,台湾的司法被“党国黑手”所把持,“司法改革国是会议”划地自限,不检讨个案、不提出司法官退场机制,以至于有“党国余孽”继续隐藏在司法体系中,在关键案件做出了违反程序的事。
陈师孟是法律系教授,自然不吝于表达他对法律方面的意见。蔡英文主导的“司法改革国是会议”,不符合陈教授的期待。
此外,陈师孟批评现在法院在处理国民党党产的案子上面,配合国民党拖延时间,做出对“党产会”不利的判决。 他说:“法官应该知道在转型正义的过程中,正义是原则,不是个人或政党司法的原则。”
姑且不论陈先生在法学理论上有什么特殊的见解,多年来他的行为谈论无不以绿色意识形态为主导。他一心追求“台湾独立”,势必要把台湾的蓝营势力,一股脑清扫干净。他所说的“党国余孽”继续隐藏在司法体系中,是指司法界政治理念倾向于蓝营的人;陈水扁被判刑,陈教授认为一律是政治迫害,程序不正义,若依照正常程序、用正常法律见解来看,陈水扁应该是没有贪污。
有绿色“立委”问陈师孟:“你不担心会被说成‘办蓝不办绿’?”陈师孟说:“我的对象不是马英九跟蓝营政务官,而是办马案跟扁案的司法官。”答案很明显,当然就是办蓝不办绿;判小马哥无罪与判阿扁有罪的法官,都是未来陈“监察委员”纠弹的对象。
陈师孟承认,过去对“监察委员”的职责认识不清,现在他知道了这个“监察权”的重要性,它的主要功能就是在“制衡司法”。也就是说,他若上任,只专心纠察弹劾不符合“台独”理念调查、判案子的司法界公务员,要在台湾司法界造成影响、冲击,使得政治思想倾向于蓝营的法官、检察官,动辄得咎心生畏惧,以后还有谁敢冒犯咱的“台独理念”?
陈师孟绝对不是一个超越党派,秉公办事的人,他满心只想复仇,怎么能做“监察委员”?有人指出,陈某人公然恐吓判决不符他意的法官,这样的人谈“法治”,证实是对台湾“法治”最大的侮辱。“立法院”若支持这样的“监委”人选,简直是自取其辱。
蔡英文对陈师孟了解甚深,是她亲笔点名推举陈某出任“监察委员”,难道她不知道陈师孟会怎么做吗?某名评论者称:提名这样的人,就是在破坏体制践踏法治。
民进党仗着在“立法院”的多数席次优势,十一提名人已悉数通过。未来台湾的司法界,将有一波一波清除异己的恶整。 (马康庄 台湾民意调查基金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