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3日讯 南开大学台湾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曹小衡在华广网撰文说,离“520”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台湾地区候任领导人蔡英文在忙于人事安排的同时,也开始端出“政策牛肉”,首道就是所谓的“新南向政策”。为此,蔡英文执政后将成立“新南向政策办公室”,提高决策及整合层级,设立“东盟及南亚研究智库”,双轨并进,推动政策。她并宣示将成立大型“东盟南亚奖学金计划”,通过人才的培养与交流,打通与东盟及南亚国家关系的任督二脉。
其实,早在2015年9月台湾“大选”时,蔡英文就提出了“新南向政策”,有意思的是,蔡英文提出这一政策的次日,马英九当局发言人随即公开表示,“蔡英文所提出的‘新南向政策’内容也都是马英九‘活路外交’政策的部分内容,并无新意”。该发言人称,“数据证明马当局成功分散了出口市场,降低了对大陆经济过度依赖的风险。并在印度设处、在缅甸设机构,与东南亚国家签订35项协议,前两任‘政府’都推动失败的‘南向政策’,马英九已经成功做到”。
再早,蔡英文自2012年第一次参选以来就不断推出涉及发展台湾经济的有关政见,如“在WTO或其他多边国际体系框架下审慎发展两岸经贸关系”、“和世界各国签订双边经贸协议,从世界走向中国”、“利用技术优势,主导两岸经贸,维持台湾的经济自主性”、“新南向政策”等等。但临到执政,除了“新南向政策”外,对选民许诺的上述其他政见迟迟不见踪影,这应该是其深思熟虑的结果。
台湾的“南向政策”已有多轮推进实践。1994年,台湾当局首度提出并实施了第一轮“南向政策”。当时台“行政院”颁布了“加强对东南亚地区经贸工作纲领”,该“纲领”实施期限为三年,实施范围为当时东盟七国(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越南、文莱),并选择了越南与菲律宾作为重点推行此项政策的基地,这是“南向政策1.0版”。1998年1月,台“经济部”制定了“加强对东南亚及澳新地区经贸工作纲领”,并派出高级代表到东南亚进行活动。3月,台“行政院”通过了加强推动对东南亚经贸的具体措施,推动第二轮“南向政策”,以马来西亚为重点,这是“南向政策2.0版”。2002年7月,陈水扁当局重启“南向政策”,以应对海峡两岸加入WTO的冲击,降低两岸经贸关系的重要性,此为“南向政策3.0版”。
从各种统计数据看,李登辉、陈水扁时期的3波“南向政策”,与初始设定目标相较,各界公认其对台湾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有限、成效甚微,最后都不了了之。马英九及国民党执政中,也很重视发展台湾与东南亚的经贸关系,只不过没有将其提升至当局政策层面,尽管如此,在“九二共识”的政治基础上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背景下,台湾对东盟的贸易、投资均有所提升,特别是实现了台湾在印度、缅甸设立相关机构,并与东南亚国家签订35项经贸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