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民进党执政后,继续强化“台独”主张与立场。在陈水扁任内,民进党又接连通过了两个重要决议文:一是2004年的“族群多元国家一体决议文”,“台独”主张依旧;二是2007年的“正常国家决议文”,其中规定“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互不隶属,互不治理”;“任何有关‘独立主权’的变更,必须经由‘台湾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国号’应正名为台湾”,“尽速制定一部台湾新‘宪法’”等。这是一种更激进的“台独正名”主张。民进党中央还通过一个正式解释,即新的决议文与“基本党纲”位阶相同,即可视为“基本党纲”的一部分。如此一来,即使民进党冻结“台独党纲”,但仍保留“台湾前途决议文”、“正常国家决议文”,完全无法表明其放弃“台独”,更无法保证两岸关系就可维持和平发展。
众所周知,民进党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台独”政党,明确将两岸定位为“一边一国”或“两个国家”,顽固坚持法理上的“分离主义”与“台独”行径。认为民进党只要冻结“台独党纲”就能实现民共互动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不现实的。两会期间,中共中央已明确释放“反独”与“遏独”的强烈信号,不再是简单地讲“反对‘台独’”,而是“坚决遏制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行径”。如果民进党能够冻结“台独党纲”,那是一种善意的表现,应给予肯定与鼓励,但这远远不够,任何“台独”分裂主张、活动等都要坚持反对与遏制。民进党只有承认“九二共识”,逐步改变“台独”主张,冻结一切“台独”性质的政治性纲领,才是正途,才能解决问题,民、共才能实现良性互动,两岸关系才能实现真正的和平发展。(本文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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