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建民
当前,两岸关系发展处于关键时刻,民进党是否“冻独”又被提出。然而,当前民进党的问题,不是仅仅冻结“台独党纲”就能解决的。民进党要想维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必须承认“九二共识”历史事实,认同其核心意涵,改变“台独”主张,冻结一切“台独”性质的政治性纲领。
民进党有许多政治性纲领性文件,“台独党纲”只是其一。1986年9月28日,民进党正式成立。1987年11月9日,民进党第二届代表大会就通过了“台独言论自由决议文”,首条就是“人民有主张‘台湾独立’的自由”。民进党最早的“台独”性政治决议,是1988年4月17日民进党第二届一次临代会通过的“417主权独立决议文”,“提议将‘人民有主张台湾独立之自由’列入党纲”,而且提出“台湾‘国际主权独立’,不属于以北京为首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台湾国际地位之变更,必经台湾全体住民自决决定”。自此,民进党在自己的纲领性文件中明确确定“台独”。1990年10月7日,民进党第四届二次会通过“1007主权独立决议文”,重申“党纲自决原则”及“417决议文”内容。可以说,民进党在制订“基本党纲”之前的三个政治性决议文,已确立了民进党的“台独”政党性质与主张。1991年10月13日,在“台独”活动步入高峰时,民进党第五届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基本纲领”,即所谓的“台独党纲”,明定“台湾‘主权独立’,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且台湾‘主权’不及于中国大陆”,“依照台湾‘主权’实现‘独立建国’,制定‘新宪’”,“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及制定新‘宪法’的主张,应交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选择决定”。这是一个完全“违宪”的、要颠覆台湾当局的“台独”政治纲领,本应依法处置。然而,国民党当局在李登辉的领导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任由一个“违宪违法”的政党存在与发展,终于养虎成患。
“台独党纲”的通过,让台湾老百姓对民进党的发展出现担忧,让民进党在此后多个重要公职选举中接连败北,无法通过和平的路线实现夺权与上台执政的目标。于是1999年5月8日,民进党务实派主导通过了“台湾前途决议文”,暂时搁置了建立“台湾共和国”的“激进台独”主张,而是间接接受“中华民国”,但仍坚持“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台湾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等“台独”立场。其中明定:“台湾是一‘主权独立国家’,其‘主权领域’仅及于台澎金与其附属岛屿。台湾,固然依目前‘宪法’称为‘中华民国’,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任何有关‘独立’现状的更动,都必须经由台湾全体住民‘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这一策略性的调整,为民进党上台执政创造了条件,一年之后民进党就实现了上台执政,但“台独”主张与目标没有改变,民进党的“台独”政党性质也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