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1月10日讯 海峡导报特约撰述人、淡江大学大陆研究所教授潘锡堂今日撰文表示,台北地检署日前起诉“检察总长”黄世铭,关说案因此掀起第二波震撼。黄世铭是否会因此下台,固然引人关注,但整起事件,正朝向“关说者没事、揭发者有罪”的方向发展,更让人啧啧称奇。
持平而论,黄世铭在关说案侦查尚未终结之前就向马英九报告,程序上确有瑕疵。然而,其被检方论告之后是否被定罪,恐怕就见仁见智了。因为黄世铭向马英九报告司法关说案,并不违背相关规定,黄世铭也没有泄密犯意。尽管黄世铭处理关说案程序不周延,但回到泄密罪的构成要件,要论究的是:黄世铭在案件侦查中向马英九报告,是否真不符合侦查不公开的例外规定?黄世铭多次说明,此案事涉“立法院长”的高层级,就连“行政院长”也无法处理,此种“层级高”的说法,却不被北检检察官所接受。
其实,黄世铭举发政治人物关说案件,目的在于揭露犯罪,即使程序确有瑕疵,但用心却是良善的。台北地检署起诉书把政治人物涉及关说司法简化为“个人事项”,将关说司法的利害关系“极小化”,却将办案程序的瑕疵“极大化”,以如此不对称的标准认定黄世铭违法,恐怕也同时伤害了司法。凡此种种,体现了政治关说司法的主题乏人闻问,各方却在程序的枝节上打得如此“有劲”,岂不讽刺至极?
就事论事,无论未来法院如何判决,黄世铭是否下台,都不能改变关说案存在的事实。事态发展至此,只能说明一件事:“立法院”真的够有力!检察官要约询,马英九还要尽证人之义务,“立委”却不必;“监察院”要调查,“阁揆”江宜桦没有说“不”的空间,“立委”却有。这到底是不是民主政治监督制衡的道理?
关说案喧腾已两个月,黄世铭四面楚歌,然而,反观“立法院”对自家人关说司法,又作了什么处理?会出现如此荒谬的发展,除了奇特的政治情势使然,主因也在于现行法制对于没有对价关系的司法关说并未科以刑责。因此,要从法制上论断王金平、柯建铭司法关说案的是非,仅剩“立法院纪律委员会”的自省一途。
但从9月16日柯建铭自请调查以来,“立法院”的因应,却始终以政治考量为重,缺少是非观点。柯案不仅拖了一个半月才付委,从“立法院”过去的纪律来看,最后极可能以“和稀泥”的方式收场。
总之,关说案演变至今,充分显示台湾的法制确有问题。民进党只看到特侦组的越权,却完全无视于政治对司法的侵害,堪称是选择性的盲目。尤其若关说案轻轻发落,而泄密罪却从重处置,怎能让天下人心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