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2日讯 中国社科院台研所研究员今日在海峡导报撰文表示:
今年1月1日起,EC-FA早期收获清单全面实施,并启动其他相关协议的协商,两岸经济合作正式成入“ECFA时代”。依目前情况看,ECFA实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但货物贸易早收清单实施呈现“陆冷台热”的特点,后续协商困难加大。
据大陆统计,首季从台湾进口ECFA的333个优惠关税货物项目,涉及EC-FA货物贸易早收清单全部10类大陆降税产品,占全部557个ECFA从台湾进口关税优惠产品项目的59.8%。在很短时间内,取得这样一个利用率,接近或超过世界范围内许多自由贸易协议(FTA)内的利用率。
两岸企业争取享受ECFA优惠的积极性与效果有明显差异,呈现“陆冷台热”的特点。大陆企业申请原产地证明书不够积极,申请者少;台湾企业在台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表现出极大的积极性,申请者众多。目前台湾(1-3月)与大陆 (1-4月)签发的ECFA原产地证明比例约为5誜1,ECFA早收优惠关税项下台湾对大陆出口金额远大于大陆对台出口金额。
尽管两岸享受ECFA早收优惠有较大差别,但总体上具有普遍性,尤其是体现了ECFA充分照顾台湾中小企业的精神。依台湾方面统计,享受ECFA关税优惠的企业,80%为中小企业。同时也达到了大陆“让利”的目的与初衷,即台湾企业享受ECFA的利益较大陆企业多。
当然,ECFA实施也引发一些新的问题。不仅大陆企业对ECFA了解不够,享受ECFA出口优惠的积极性不高,台湾一些企业也因三角贸易无法享受。台“国贸局”调查发现,有12.8%的企业因三角贸易无法适用早期优惠关税政策。同时,目前ECFA只有少数货物贸易的优惠关税,许多行业与企业还无法享受ECFA的优惠关税待遇,需要两岸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