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4日独家专稿 台湾专栏作家公孙策今日在台海网发表周记文章说,扁案二次金改案一审判决,竟然全部无罪!一个领导人竟然帮财团“乔”事,于是公营银行拱手给了财团,财团也送了钜额献金。可是法官却判决“那不属‘宪法’赋予‘总统’的职权”,所以送钱的、收钱的通通无罪。多少人为之气结,不知该说什么。
《精选雅笑》一则:有一个人自夸考试必中,说:“昨天夜里梦见,有一队人马奏乐敲鼓,送牌匾到我家。”听者接口:“奇怪耶,我也作了同样的梦,有人送牌匾去你家,匾上还有四个大字。”问:“哪四个字?”答:“岂有此理!”
压抑住爆粗口的冲动,能说的,就是这四个字了。事实上,那位法官其实没有否定特侦组的调查结果:哪家银行、什么人、何时、送了多少钱、谁收的,包括阿扁的确打了电话帮忙“乔”事,判决书中都没有予以否定──只不过做了一个令人跌破眼镜的判决而已。(易言之,二审法官的心证系根据相同证据)
《笑淂好》的寓言:有一位拳师授徒弟拳法,谆谆告诫:“凡动手,切不可打人的肩上,若误打一拳,怕要出人命。”徒弟问:“有那么严重吗?”师父说:“你不知道,当初的人心,都长在胸中,即使不在正中,不过略偏些儿。如今有许多人,把自己的一颗心,偏到了肩头上。你若不小心打著这种人的肩头,岂不出人命?”
有道理。反贪腐人士到法院抗议,法院有戒备,法官应该没事。可是,挺扁人士得留意些,哪天见到那位法官,千万不要拍他的肩膀,说“判得好”,小心误中要害啊!
《雪涛谐史》的笑话:明嘉靖间,有一个太监故意开某御史的玩笑,用绳子缚一只老鼠,对御史说:“这鼠辈毁我衣物,请御史判罪。”御史判曰:“此鼠辈判笞杖徒流太轻,判凌迟绞斩太重,下他腐刑。”
腐刑就是去势之刑,暗讽太监“无根”,太监闻言,只能苦笑。
讲这个笑话,是因为有人认为法官“是贪渎罪共犯”,讨论应课予什么罪。但我绝非讽刺法官为鼠辈,亦无怂恿施予腐刑之意。只是看见群众到法院抗议,有扔鸡蛋者,有抹派者(请“派”法官吃派),建议“扔豆腐”(请自毁立场形同自宫的法官吃豆“腐”)以代腐刑!
话说回来,看到这种莫名其妙的判决,要我们等待司法改革,实在缺乏耐心。事实上,现行体制内就有“治”这种法官的机制,监察院应该即刻进行调查,不必等待重新立法才做司法改革。
台湾的民意愤慨加在马英九的身上,可是马英九却处在一个“里外不是人”的尴尬处境。这边厢是“独派”扬言“2012年民进党选赢,把马英九关起来”;那边厢是深蓝不满“马英九没魄力,不敢办陈水扁”。这两方的“共识”是:“国家”最高领导人应该可以指挥司法,要办谁就办谁。
西汉时,杜周担任廷尉,仰承上意,对皇帝(汉武帝)不喜欢的人,用尽方法让他们招供,然后下狱。
有人问杜周:“老兄你主掌司法,不照法律来,专事揣摩上意,下人于狱。可以这样做吗?”杜周说:“法律哪来的?还不是皇帝订的吗?”
中国人受这种观念影响,到今天还认为,最高领导人可以命令司法,为所欲为。但是,咱们今天可是法治时代,不应该再存有这种观念。但正因为观念仍存在,而马英九坚持行政不干预司法,因而两边挨骂。
平心而论,司法独立是必须要坚持的,可是,判决莫名其妙的法官(不以扁案为限)若不能换掉,这样的司法却是人民所不能忍受的。“国家”领导人诚然不该干预司法的调查、审理、判决,但是可以任命“司法院长”(乃至法院院长)、“检查总长”、“监察委员”,若这些人不能善尽职责,不能革去莫名其妙的法官。那,下其腐刑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