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日独家专稿 台湾专栏作家、资深媒体人公孙策在台海网发表专文指出,蔡英文终于对“挺扁/反扁”表态,展开一连串救扁行动,包括公民连署、律师团、李远哲等。可是这些行动都没有造成任何社会反响,我个人深表遗憾,因为小英最终还是未能选择正确的一边。
对蔡英文而言,其实已经陷入泥淖而不自知。因为民进党内挺扁人马根本不要听什么大道理,反正把阿扁放出来就对了。所以,蔡英文、李远哲的“谴责行为,声援权利”,听在挺扁人马耳中“恁地啰嗦了”。可是对那些期待民进党能与阿扁完全切割,浴火重生的人士而言,他们毋宁是失望透顶。因为“即使是阿扁也应该有司法人权”这句话听来义正辞严,实际上却与一般老百姓的认知相左。
西汉文帝时,张释之担任廷尉。有一次,文帝御驾过中渭桥,有一个人从桥下走过,御驾的马受到惊吓,于是侍卫将那人逮捕,送交廷尉审理。张释之问明案情之后,上奏“此人犯跸(冒犯了御驾),应处以罚金。”汉文帝大怒,说:“此人惊吓了我的马,幸好马性温和,若是换一匹性子烈一点的马,岂不令我受伤?廷尉怎么可以只判他罚金呢?”张释之回奏:“法律,是天子与天下一同遵守的。律法规定如此,若加重裁判,法律的威信就荡然无存了。如果当时陛下下令就地诛杀,也就结案了,如今交到廷尉,廷尉不能达反律法。”
这个故事一向被引用来说明司法公平,可是张释之话中之话,却对扁案最新的发展,颇具启发性。
根据证人在法庭上的供述,当初“国务机要费案”侦查期间,阿扁曾经把一些司法首长找到“总统府会客室”,这些阿扁任命的司法首长建议他“指定国务机要费的机密费部分列为最高机密”以之回避检察官的调阅。
张释之说的“如果当时就地诛杀”,意味着皇帝的权力至高无上,可以超越司法;而这种情形在今日民主法治时代,“总统”的权力也不遑多让,只不过需要一些“包装”而已。但足以令今人汗颜的,民主时代的司法首长反而比不上张释之的风骨与坚持。
无论如何,中国老百姓的心目中,最高领导人的权力是很大的,拥有这种权力的人,若能牺牲一点他们的“权利”,例如节约、听谏,就被称为“圣君”了。而如果是昏暴之君搞垮了国家,老百姓通常不会给予任何同情,遑论什么“权利”。
再以扁案做说明,阿扁最近对“大法官释宪”为何还不下来,表示不满。要晓得,如今“最高法院”里的大法官,可都是阿扁提名、任命的,前述“总统府会客室”那一场,就有最亲扁的大法官在内。大法官迟迟不做成决议,当然跟阿扁刻人是押在看守所里有关,如果把阿扁放出来,我保证大法官会议马上就会“释宪”──虽然是马后炮,却添加了阿扁兴风作浪的本钱。
这就是民进党内“反扁派”的二个主要想法了:一是与人民认知的差距太大,一是阿扁若出来,肯定不会安分守己。蔡英文不能坚持原则,带领民进党走出一条“无扁之路”,诚为可叹。
题外话,但与标题有关。马英九告侯宽仁是“总统的权利”,可是人民的认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