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人民的审判》书影。(图片来源:汪毅夫)
香港中评社4日发表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讲座教授、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汪毅夫文章,以下为内容摘编。
历史老人博闻强记,在他的记忆库里,巨细无遗、是非分明。然而,某些人写历史、某些人写的历史,却往往故做失忆、故做选择性失忆。
一部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的历史,假如只告诉读者台盟总部主席谢雪红之名,却不告知其先后继起的台盟总部主席蔡啸、苏子蘅的事迹;假如仅热衷于记台盟领导活动的流水帐,而不涉及普通盟员做过的有益工作;假如只做夸饰,不谈问题,则其书无疑是垃圾。
台盟的事业是全体盟员共同的事业,台盟历史上的大事要事是盟员、盟史不该忘却的记忆。
譬如,台盟总部副主席苏子蘅参加审判“四人帮”。1980年对祸国害民的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审判是人民的审判,台盟总部副主席苏子蘅参加了审判工作。据安徽人民出版社1998年10月版《人民的审判——审判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图一),1980年9月29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台盟总部副主席苏子蘅被任命为审判员(该特别法庭审判员共31名),光荣地参加了对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审判;又如“台盟声援台商”。1990年3月,台盟盟员、全国政协委员汪慕恒教授代表台盟中央在全国政协大会上发言,呼吁改善投资环境、保障台商合法权益。汪慕恒教授的发言受到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全国人大经调研、规划、立项、起草和多次审议,于1994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台湾《中国时报》曾以“台盟声援,盼给台商优惠待遇”为题,报道汪慕恒教授的发言(图二)。
图二,台湾《中国时报》(1990年3月25曰)剪影。(图片来源:香港中评社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