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台湾 >> 党派演义 >> 正文      
民进党通过新版廉政条例 被起诉不再停权

  台海网7月17日讯 民进党中常会昨日下午通过“廉政条例修正案”,除确立廉政会与中评会分流外,也赋予廉政会有完整的调查权及处分权,送交本周日举行的全台党员代表大会通过。

  据台湾媒体报道,郑文灿表示,由于除名处分影响党员权益至巨,因此,设计复议与再复议机制,保障当事人权益。他说,经过廉政会做成除名裁决的当事人,得向廉政会提起复议,经三分之二以上廉政委员决议,得撤销原除名处分。若当事人对廉政会之复议决仍为不服,得向中评会提起再复议,经高门槛的四分之三以上中评会委员决议,得撤销除名处分。不过,党内对“国务机要费”及特别费等高度政治性案子认为仍有讨认定的必要,是否适字,交由廉政委员讨论。

  郑文灿指出,对于过去纪律评议裁决条例所提廉政行为标准,新版廉政条例订定明确化、合理化的标准,其中一审判决有罪要采取停权处分,二审判决有罪则采取除名处分,此新标准将让党内有明确的准则依循,不会造成标准不一或不容易执行的情况。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注册通行证 匿名发表
    台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台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台海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
  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
  明来源台海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台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
  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台海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
  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台海网联系,谢谢!
 
热点新闻
三天 一周 一个月
新闻图片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