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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茂林指“检方”预设立场 特侦组:秉公处理

  台海网716讯 特侦组侦办民进党“内阁首长”特别费案,昨天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将前“法务部长”施茂林等九人起诉。施茂林发表声明指出,起诉书认定他诈领,但又无具体事证,显然早已有预设立场。特侦组主任陈云南晚间强调,检察官依法秉公处理,绝无预设立场等情事。

 

  据台湾媒体报道,“检方”高层表示,特别费案自2005年八月马案侦办迄今年五月间,施茂林均担任“法务部长”一职,对特别费性质、检察官侦办程序与方式知之甚详,他对自己遭起诉会有如此不甚妥适的说法,可能是情绪上的反应,检方可以谅解。

 

  检方高层指出,虽然施茂林过去为“法务部长”,是检察官的大家长,特侦组侦办此案仍秉持一贯谨慎、小心的态度处理,高层从不干涉个案侦办过程及内容,也没有“法务部”高层或政治势力干预。

 

  特侦组昨天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起诉前“法务部长”施茂林、前“教育部长”杜正胜、前“内政部长”李逸洋、前“考选部长”林嘉诚、前“铨叙部长”朱武献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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