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5日讯 陈水扁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发还“国务机要费”案扣押物,遭拒绝返还,陈水扁数度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昨天裁定驳回抗告。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办公室昨天晚上表示,必须与律师讨论后,再做回应。“高院”裁定驳回陈水扁发还“国务费”证物抗告案,“高院”同意地方法院见解,认为“国务费”案卷证并非“国家机密”,且陈水扁当初将“国务费”案的卷证核定为“国家机密”的过程于法有不合之处。陈水扁办公室面对外界询问仅回应指出,还要再与律师讨论。 不过,陈水扁办公室日前曾就“国务机要费”解密发布新闻稿指出,司法权介入审查“总统”的统治行为,明显违背“宪法”权力分立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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