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联合报》7月9日发表题为《说好听是毋枉毋纵,就怕变“吾枉吾纵”》的社论。社论说,郑文灿因在桃园市长任内涉贪,并宣布辞去海基会董事长职位,震撼政坛。此事引发两个层面的热议:在政治面,赖清德强调“肃贪”是重要工作,盼司法“毋枉毋纵”;外界则认为,他是在清除党内最大劲敌。在司法面,外界不苟同桃园地院让郑文灿交保之裁定。
社论还说,郑文灿备受蔡英文宠信,但他在桃园市长任内的多项行事,包括四处安插自己人马,并利用工业区开发交好财团建商,皆备受争议。但这些疑点,都在蔡英文的信任及他善于酬酢的遮掩下被一笔带过,甚至渲染成他“会做事”。这次,若不是以涉贪被办,要一击命中郑文灿要害,并不容易。
社论接着说,这起7年前的土地开发贪污案件,至今方才爆发,可见政治和司法这些年来如何为他包庇,也暴露蔡英文任期所谓正义的不堪。涉案的这块9.5公顷农地,业者希望一并纳入“华亚科学园区”变更为工业用地,主事者将500万元贿款直接送入郑文灿官邸。一年后土地变更未遂,郑文灿得悉有人调查此事,故将500万元贿款退回。问题是,收了一年的贿款,能因退回而抹去收贿贪污的罪行吗?
社论指出,郑文灿被列为贪污被告后,赖清德和民进党均曾发表声明,谈到尊重司法处理,希望“毋枉毋纵”。这样的表态,堪称四平八稳,表达赖清德当局不会干预司法侦审。问题是,多年来惯于看颜色办案的司法人员,或许还在摸索赖清德当局的真实意向,才会出现这种“院检”各行其是的现象。尤其,当司法体系“听命行事”惯了,连理当守护台湾所谓“宪制性”法律的“大法官”都变成随波逐流的水草,“毋枉毋纵”这样的期许还有什么意义?
社论最后说,郑文灿涉贪案迟了7年才办,折射出蔡英文当局时代沉睡的正义与司法。上述案件若真的“毋枉毋纵”,人们应给它掌声;怕的是,最后却以“吾枉吾纵”作收。【来源:参考消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