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台媒报道 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的“特赦”议题再度掀起讨论。即将卸任的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和候任领导人赖清德,已就“特赦”陈水扁达成共识,将在本周“特赦”陈水扁,并计划采取“赦刑不赦罪”的方式,以及没收陈水扁家族约8亿余元新台币的犯罪所得。台行政机构负责人陈建仁于5月16日(本周四)率领行政团队辞职后,蔡英文办公室将发布蔡英文任内的最后一道“特赦令”。台湾TVBS新闻网10日公布最新民调结果显示,有高达48%的岛内受访民众不支持“特赦”,有22%支持,另有30%民众没有表示意见。
有网民在社交媒体平台祝贺陈水扁或将获得“特赦”,陈水扁第一时间回应称“毫无所悉”。对于网友认为“赦扁”等于承认有罪,陈水扁则声称,“政治案件就要政治解决”,意指自己获刑不是因为犯法。
也有知情人士说,目前蔡英文幕僚团队研议的“特赦”方向,主要针对陈水扁被判刑的“龙潭购地案”等4大案件。如果陈水扁获得“特赦”,其未执行完的刑期将不再执行。然而,目前陈水扁仍有5案尚未审结,恐怕难以纳入“特赦”范围。
对此,蔡英文办公室发言人林聿禅10日称,蔡英文的立场仍是希望确保陈水扁获得妥善的健康照顾,并依照相关的法规办理。
延伸阅读
70多年来7次“特赦令”李登辉“赦免”最多人
据《中国时报》报道 70多年来台湾地区领导人一共发布七次“特赦令”,蒋介石1961年“特赦”曾立下“战功”、却犯下过失致死罪的蔡兴,1965年则“特赦”“台独教父”彭明敏。
李登辉1990年5月20日“特赦”27人,其中对“美丽岛案”犯人林弘宣、吕秀莲、陈菊、姚嘉文、黄信介、张俊宏、林义雄、施明德、许信良等人采“罪刑无效”的“特赦”方式。
首次政党轮替后,陈水扁2000年12月10日宣布“特赦”21人,其中银楼强盗杀人案冤狱的苏炳坤,也采“罪刑无效”方式“特赦”。2007年6月再“特赦”“白米炸弹客”杨儒门,方式则是免刑。
蔡英文上任8年,已行使2次“特赦”,第一次是持猎枪打猎的布农族王光禄,给予“免除其刑之执行”;第二次是“特赦”拿加菜金核销餐费的台军少将韩豫平及士官张淯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