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9月14日讯: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国民党王育敏、罗智强、游淑慧、黄子哲去年7月爆料,前蔡英文办公室秘书长苏嘉全、民进党“立委”苏震清叔侄疑带公营事业人员私访印度尼西亚高层、图谋私利。苏嘉全怒告4人求偿200万元(新台币,下同)、登3大报头版半版道歉;台北地院认为,4人言论部分不实,且未经合理查证,13日如数判准,可上诉。但刑事部分,北检认为“外交”电报内容与正本大致相同,7月已不起诉,苏嘉全已提再议。
国民党质疑,此判决恐造成寒蝉效应,压迫人民监督民进党当局的言论空间,国民党将提起上诉,希望高等法院做出维护人民监督民进党当局、言论自由权利的判决。青年团前总团长吕謦炜抨击,法院难道是民进党开的?这就是民进党杀鸡儆猴,警告人民小心“批评民进党当局都要付天价赔偿”。
王等人去年公布“驻印度尼西亚代表处”2017年回报“外交部”电报密件,指“我公营事业已遭中间人控制,企图将“政府部门”及“驻外馆处”排除在外、个别击破,以遂其个别私利”,电文中点名苏嘉全、苏震清,王等人公开质疑2人多次绕过“外馆”,带公营企业私访印度尼西亚。
苏嘉全提告,王育敏等人抗辩,称有向多位“外交官”求证,并查证公营事业“出访”报告及电报所提相关人士背景与往来情形,已尽查证义务,且依苏嘉全、苏震清当时官职,就监督言论应有较高容忍义务,经贸“外交”利益也与公益相关,他们是善意发表评论。
法官认为,王等人称“苏震清跟苏嘉全几乎年年都到印度尼西亚”、“多次绕过‘外馆’,直接带着公营企业访问印度尼西亚”,电报内并未提及,且与事实不符,后续挟杂的评论,更使社会大众误认苏嘉全利用职权图谋不法利益,已贬损苏在社会上评价,虽政治人物应受公众检视,但不代表名誉权完全不受保障,判王等人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