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台媒体人黄暐瀚母亲5日凌晨于台中市南区一处路口过马路时,遭酒驾的方姓男子驾奔驰车撞死,台中市警方表示,方男前一天才被查获酒驾被送办,让酒驾相关“法律”议题引起讨论。对于酒驾案件层出不穷,资深媒体人罗友志直言,台湾地区酒驾相关“法律”漏洞太多、执行力不足,先把漏洞补起来这比较重要。
据报道,台中警方指出,方嫌事发前24小时,于4日凌晨3时30分,驾驶同辆车在文心路三段酒驾遭拦查,当时酒测值达0.25被依公共危险罪移送,没想到隔天再度酒驾酿成大祸。且警方比对他的行踪发现,他在撞死黄母前1小时,从北区某家KTV出来;检警传唤与他相聚友人证实,方案发前就已饮酒,并非撞死人后为压惊才买啤酒来,警方戳破他的谎言。
罗友志7日上TVBS政论节目《新闻大白话》,谈及争议许久的酒驾量刑及遏止问题,他表示,他个人认为,台湾地区的酒驾执行力不足,漏洞太多,先把漏洞补起来这比较重要,他举这次肇事的酒驾男子为例,他向检察官表示当时“天色昏暗”,而这是“法律”判决书常见的名词,加上他肇事后又马上去喝酒,这2种言行举动,难道台湾“法律”拿他没皮条吗?
罗友志认为,台湾地区酒驾相关“法律”应该要再修正,从现行的“无罪推定原则”,对特定的累犯者或“法律”漏洞人士,改采“证据转换原则”,针对酒驾应该要从严认定,若车上有酒,警方应要求当事人主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