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针对外界质疑台湾“监察院”高层要“人权会”帮写年度人权报告,恐球员兼裁判遭拒,“监察院”昨日提出2点响应,其中指出,“监察院长”陈菊可指派有人权专业之幕僚协助,此并不影响“人权委员会”运作,亦无球员兼裁判之疑义。
台“监察院”表示,就“监察院”“人权委员会”幕僚参与撰写人权报告一事,“监察院”今年12月21日就此事召开各委员会召集人会议,初步结论包括,应以“监察院”名义参与报告之撰写会议;但“院长”可指派有人权专业之幕僚协助,此并不影响“人权委员会”之运作,亦无球员兼裁判之疑义。
台“监察院”并说,召集人会议结论经提“人权委员会”后决议,提“监察院”下次全“院”“委员”谈话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