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时新闻网报道 行政部门提出瘦肉精美猪、牛输台公告,在台立法机构确定从“备查”改“审查”,在野党今同步针对“食安法”,提出多达9项有关抵抗莱猪的修“法”草案,其中包括禁止台湾肉品不得验出瘦肉精,另也有要求食品包装除须标示产地,也要载明含有多少瘦肉精。相关草案今已完成一读,送交委员会进行实质审查。
蔡当局宣布明年1月1日起,瘦肉精美猪、牛将大举输入台湾市场,随着立法机构最新会期开议,国民党、“时代力量”陆续提出相关的对应修“法”草案,今天进入立法机构会议一读程序的法案,就多达9项。
由国民党党团书记长林奕华领衔提案的“食安法”修“法”版本,就锁定台湾民众日常大量食用的猪肉品做出禁令,草案明订,岛内外肉品及相关产品,“除牛肉及其相关产制品”,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瘦肉精)。同时,在食品及原料包装上,除了原产地、有效期限等必要事项外,额外新增“乙型受体素(瘦肉精)”的使用状况声明。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吕玉玲、郑丽文等人,各自提出的“食安法”修法版本,进一步把牛肉纳入禁止规范,明订岛内肉类产品均不得验出乙型受体素。
国民党“立委”郑正钤所提的修“法”版本,则主张所有引发争议的食安重大政策,应交由“公投”复决,面对“公投”结果台当局应接受,并成为政策。
“时代力量”则由党团名义提出修“法”版本,明订各级学校、儿少机构、教保机构、医院、老人福利机构、身心障碍福利机构、军事机关、警消机关等,均不得提供含有瘦肉精的食品。同时,市面上的食品包装,也须标示是否含有瘦肉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