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党团16日召开记者会,书记长林奕华(右)、“立委”李贵敏(中)等人表示,“科技侦查法”通过,将严重侵害民众的通讯自由及隐私权。(刘宗龙摄/中时新闻网)
台当局法务部门公告“科技侦查法”草案,引发外界质疑有侵犯人权之虞。国民党党团16日开记者会指出,“科技侦查”将使行政当局变成“科技东厂”,民众隐私将赤裸裸摊在检警眼皮下。台北律师公会刑事委员会委员林建宏更批评,该“法”等于授权当局带头当黑客,侵入民众信息,这是行政当局该做的事吗?
公告期愈來愈短 蔡当局不想演了
“科技侦查法”草案仅公告5天,朝野“立委”都不满。国民党团书记长林奕华质疑,过去行政当局要求各部门,修“法”要对外公告60天,结果开放瘦肉精美猪的行政命令只公告7天,“科技侦查法”更仅5天,不知有何急迫性?
林奕华指出,台行政机构2016年9月5发函规定各机关研拟的法律及法规命令草案,应至少公告周知60日,当时是要落实开放“政府”,如今愈来愈短,是不想演了吗?
民众党“立委”赖香伶也表态反对该草案,她表示,法务部门仅公告5天,比美猪公告7天还短,呼吁行政机构通令各部门,应遵守公告60天的规定,不能坐视不管,放纵各部门为所欲为。
“时力”党部发声明质疑法务部门预告草案内容只有5天,如此重大法案,预告期却这么短,如何充分汇聚各界意见?法务部门在立会休会期间,突袭修“法”、闪电预告,令人匪夷所思。
民进党“立委”周春米说,法务部门与司法单位、律师公会等各界事先沟通不足,草案中是否有违反比例原则等问题需要再讨论。她也质疑草案预告期太短,提醒法务部门作业程序应该更细致、完备。
台湾“赶鸭子上架”
国民党“立委”吴怡玎指出,通讯科技全世界都流行,但很少国家或地区有立法做科技侦查,只有德国立这样的法,但也被德国法界质疑不适当;台法务部门去年至韩国考察,韩国方面告知,因韩国过去有威权阴影,不认为有修此法必要。吴说,台湾地区何必走在前面?
民间司改会理事长林永颂认为,“通保法”就有要求3年以上的罪才可以向法官声请监听,而且要说明因已无其他方法,才符合比例原则;如果法务部门认为有科技侦查必要,应该修改“通保法”,不是另外弄一套法律。
他质疑“科侦法”其实就只是检察官为了侦查方便才“立法”,没看到衡平处理,负责侦查的检警可以因为“有必要”就能做科技搜证,过去检警滥权情事都没了吗?这还是要交给法官来核准。
已有“通保法”迭床架屋
林永颂痛批法务部门是不是没事做了?司改会议决议要做的法案都还没提,前公惩会委员长石木钦案还爆出检警调高官与当事人不当接触,甚至炒股丑闻,法务部门忙这些事都忙不完了,却要赶在5天内公告“科侦法”。
对于法务部门称可提高侦查效率,国民党“立委”李贵敏批评,如果只是讲求效率,过去采“刑求办案”,也是很有效率的侦破手法,但大家都知刑求是不可以,在民主地区就是不能侵害人权。
李贵敏质疑该“法”等于授权在民众手机植入木马,现在手机内不仅有联络讯息,还有银行、金流信息,蔡办自己的黑客问题都没解决了,难保不会有资安问题,台当局在民众的手机设木马,民众除隐私有问题,连资安都没保障,呼吁回到“通保法”讨论。
人权协会理事长高思博表示,“科技侦查法”将网络变成没有隐私权的空间,等同允许网络狗仔合法化,通讯软件群组及集会结社权利无法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