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钱柜林森店大火,造成6人死亡的重大惨剧,但台北市政府却仅依“消防法”开罚业者48万元(新台币,下同),外界批评,这笔罚金对于财大气粗的钱柜董事长练台生,根本不痛不痒。台湾被害人权协会副理事长、台北地检署资深检察官刘承武就直言,罚责太轻,没有“罚所当为”,确实会给业者侥幸之心,难收吓阻之效。
新冠肺炎肆虐,台湾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对酒店、舞厅祭出“停业令”,但独厚KTV业者继续营业,而钱柜在开门营业赚钱之余,却罔顾公共安全,擅自关掉消防设备,导致一场火警夺走6条人命。台北市政府虽强调将依法严查,结果调查出炉,仅依“消防法”开罚48万元,舆论批评处罚“重重举起,轻轻放下”。
民众批评,钱柜出了如此严重的火警事件,仅罚48万,就连台北市长柯文哲都认为“消防法”罚责太轻,对于业者根本没有吓阻作用,业者“罚不怕,不怕罚”,当然就轻忽消防公安的重要性。
侦办过发生于1995年4月的快乐颂KTV遭纵火案的刘承武回忆说,那场惨剧造成13人丧生,事后促成台湾修订“建筑法”77条,对日后作为营业使用的各类型建物,有了更严格的管理,但酿成6死的钱柜大火案,依“消防法”仅开罚48万,确实没有“罚所当为”,对于违法业者只会有侥幸心理,恐怕难收吓阻效果,部分“法规”确实有检讨修正必要。
刘承武认为,针对像KTV这种“反复营业”的业者,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应该订得更高,才能促使业者拿出良心,提高其特别的注意义务,不然罚责过轻,业者为了节省成本,将本求利,是不会愿意投入人力在消防及避难设备上下工夫,来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因此他吁请日后修订“消防法”等相关法令时,要区分业者的营业态样,并加重违“法”业者的行政、刑事责任,才能有效吓阻业者为了赚钱、罔顾消费者安全的情事一再发生。
台北市消防局则说,“消防法”许多“限期改善”规定,遏阻效果有限,将建议民进党当局修“法”,改为“立即罚”,并提高罚款金额,让业者知所警惕。修“法”处罚对象,将分为管理权人、防火管理人与负责代检的消防设备师3种,防止营业场所的消防空窗期。
来源:台湾《中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