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26日接获检举,有网友未经查证径自于FACEBOOK散播“台北几个区早就大批小区感染...200例...病例藏在荣总医院5楼...”之贴文,显为不实讯息。局长陈嘉昌获悉上情,立即指示刑事警察大队全力清查不实讯息来源及发文者身份。
据报道,警察局呼吁,防疫视同作战,未经查证任意散播疫情谣言,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依据2020年2月25日公布之“制定严重特殊传染 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14条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三百万元以下罚金,为防止不实讯息造成恐慌,警方定依“法”严查,民众切勿以身试“法”。
民众接获来源不明或未经证实之疫情信息时,切勿随意散播或转传,以免触“法”;若发现不实讯息时,请向警察单位及防疫单位检举,俾利调查,请全民齐心配合台当局防疫措施,共同防御疫情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