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中选会”今天表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至11日下午4时止,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与候选人或选举有关的民调资料,也不得加以报道、散布、评论或引述;违者最高可罚新台币500万元。
“中选会”新闻稿表示,1月11日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选举投票日当天0时起,民众也不得通过社群媒体或任何方式,为候选人或政党助选及宣传,违反者处以新台币50万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
“中选会”表示,法律规定,政党及任何人于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候选人或选举之民意调查资料,也不得加以报道、散布、评论或引述。
“中选会”呼吁,政党、候选人、民调机构、所有媒体及民众,都应该遵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