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党产会”要求台湾中广集团名下13笔土地移转公有,并缴纳包括豪宅帝宝在内已移转第三人,以致无法移转为公有的土地,追征77亿3138万多元(新台币,下同),中广不服声请停止执行。台“最高行政法院”认定,“党产会”处分将造成无法回复损害、有急迫性,12日裁定行政救济终结确定前停止执行确定,意即不必移转13笔土地和追征缴纳77亿多元。
“党产会”今年9月24日作成4项处分,第1项认定中广是国民党附随织,其次是中广资产扣除负债超过2亿524万元部分,非属不当取得财产,第3、4项要求中广不当取得的13笔土地、10万9627平方米移转公有;已处分的土地须追征价额。
中广不服声请停止执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第3、4项的处分停止执行;第1、2项驳回声请,中广及“党产会”都不服,提起抗告。
台湾“最高行政法院”认为,中广资本额只32亿多元,“党产会”要追征的金额高达77亿多元,超过中广实收资本额2倍以上,追征结果显将致使中广无法维持营运的基本规模,让公司有遭消灭之虞。
合议庭表示,“党产会”处分命中广办理物权移转,是在诉讼终结前就解除中广所有权人地位,显然使中广处于极不利的地位,中广若胜诉可能造成回复障碍,因此裁准停止执行移转土地公有及追征77亿多元确定。中广是国民党附随组织等2项声请则驳回。
来源:台湾《中国时报》